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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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

   西安区纪委西安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支部。

  

     此外,设有廉政教育中心事业单位1个。设有西安区纪委西安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区监委管辖范围内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交办和区委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等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委机关相关部门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全区各部门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委机关直接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申诉复议、复核复查等。

  机关党支部:负责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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