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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四种形态”的坚实防线

发表时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

         一年前党的十九大召开,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今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2.9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9%;第二种形态32.1万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5.4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3.6万人次,占3.2%。这组数据,充分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探索实践、有效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四种形态”的比例分布,说明“攒案子”“算总账”的惯性思维得到扭转,抓早抓小、“拉一把”的意识日益强化。只要持续筑牢“四种形态”的坚实防线,就能真正实现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王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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