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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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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2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任务。市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聚焦问题找根源,分析原因定措施,找准措施抓整改。巡察情况反馈后,市人社局党组于2023年8月30日迅速召开相关责任单位、科室参加的整改任务分解会,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分项传达至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方案制定和推动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动员、组织部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把人社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市人社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各党组成员依据分工,各司其职,局机关党委牵头,具体推进。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辽源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分解为4个方面、15项、25个具体问题,细化巡察组意见建议25条,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落到实处。

(三)积极统筹推进,确保整改见效。根据巡察整改进度要求,市人社局党组要求各牵头和参与单位集中攻坚、立行立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做到短期见成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做到长期治理有保障。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持续跟踪督进度、督落实、督成效。涉及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根据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进一步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

截至目前,制定的55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49项;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2个。通过整改,重新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7个,下发方案、通知、通报6个。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执行好“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对学习和工作作出调整、安排、部署,确保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再次学习,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讨论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保证学习内容及时、完整。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9月25日市人社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三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省委二次全会精神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省委二次全会精神进行学习贯彻。

2.关于履行单位核心职能有弱项,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要求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人社部《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5号)要求,对现有存放档案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和比对。二是完成全部存放档案基础信息整理并纳入到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现有数据为23657条。三是正式启动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办理档案接收、转递、证明、查询等日常业务。

3.关于推动保障民生工作存在不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收费标准问题在2023年8月省人社厅到各院校调研时,已经向专家反映了此问题。2023年10月,通过市人社局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再次向省厅反映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无明确收费标准问题。二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学院于2023年5月27日,已经开展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4.关于推动“三抓一服务”行动不到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市人社局“‘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服务上下功夫,强调关于“送达”工作要全面落实提速要求。文书的送达以直接为首选,实在无法实现直接送达的情况,在经领导同意后采取邮寄、留置、公告等送达方式。

5.关于落实深化改革任务不到位,劳动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29日,辽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持开展要素式办案培训会议,带领学习《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规范》。二是2023年7月1日,辽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推行要素式办案,2023年7月至今已审结案件要素式办案比例达到90%以上。

6.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市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形成2021年、2022年市人社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今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印发《关于调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对所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实行统一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流程和“三审”制度,安排专人对市人社局网站进行舆情监测,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问题

1.关于“一把手”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学习,今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翔实完善党组会议记录。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科室、事业单位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达到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更全面细致的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形成工作台账,共收取“辽源市人社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26份,结合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出车审批制度,已建立和完善公务车出车审批台账,并进行了立卷归档,指定专人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二是加强了公车使用登记审批管理,严格登记用车人、驾驶人、使用人。

4.关于推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不到位,个别干部心得体会照搬照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抄袭人员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以此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提醒教育,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责令抄袭人员重新撰写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

5.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及时提交工会会费支出申请,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在资金允许情况下及时审批。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缴标准,按季度收取工会会员工资收入的5‰为会费并及时上缴市总工会。二是我局今后购买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标准进行采购物品,必须填写《物品采购单》,详细填写资产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做到采购人员、采购科室负责人和财务审核的层层把关。并将我局物品采购纳入市财政局“网上采购平台”进行公开采购。完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审批,对因工作需要特殊采购的均要求提供审批手续或相关说明,否则不予采购。三是将价值2467.20元教师和专家用书由原来商品服务支出科目计入为固定资产科目,并在班子会议中对财务人员作出明确要求,确保今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根据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辽源现代职教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辽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职教园区在建工程推进、已竣工工程验收、土地房屋产权证照办理、资产划转以及建设债务化解等后续工作由市政府组成专班统筹研究推动”。文件中明确由政府专班统筹研究推动此项工作,学院会在资产交付后第一时间按照财务规定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四是已与财政局进行沟通,在2023年9月末补偿款支付过程中,使财政下达科目和单位记账科目相一致,经财政局内部科室仔细研究,认为列“其它支出”科目比“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更为准确,现已统一科目为“其它支出”科目。2023年财政局已经完善财务一体化支付系统,该打印功能已恢复正常。五是组织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人社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及局相关财务制度,已将年度审计自查工作列入财务年度工作计划。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章党规等内容列入重要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9月14日市人社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并交流研讨,增强全体党组成员的“四个意识”,确保今后严肃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制定《市人社局定期议党》制度,局党组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召开定期议党会议不少于两次。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日,我局对局属6家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进行重新核定岗位,共核定七级职员岗位3个。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原超配1名七级职员纳入本次核定的七级职员岗位之列,不属于超配范围。二是2023年12月28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再次学习,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9日组织召开BTX管理人员培训会,指导基层党支部加强BTX建设。各支部已安排专人负责完善BTX各类信息,对2021年9月份以来相关信息进行更新,2023年10月12日对各支部BTX建设进行检查并下发通报,督促提醒各支部严格完成BTX各项内容。二是2023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会议,要求基层党务干部按照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结合主题教育,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完善支部周学习计划。通过参观辽源市博物馆、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拓宽学习方式。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问题

1.关于“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干部调整方案已报市委组织部,待批准后及时调整。

2.关于“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情况:干部调整方案已报市委组织部,待批准后及时调整。

三、整改工作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整改工作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务实努力工作。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方案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加快推进市人社局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能力化、服务化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素质高、作风硬,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军。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落实整改、深化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知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干部管理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始终把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总引领,以党建工作为总抓手,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进市人社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3168978;通讯地址: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rsj8522@163.com。

 

 

           中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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