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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辽县委关于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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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8日,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对东辽县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东辽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东辽县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明确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东辽县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制定具体举措,做到严密推进、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建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围绕整改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书记带头定举措、抓整改,强力带动各责任部门慎终如始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把巡察反馈意见纳入县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内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制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度台账》,细化整改情况、建章立制、进度判定、成效清单等具体内容,建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标准,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度。同时,组建督导组,对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截至目前,制定的71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70项;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3项。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基层治理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青海、贵州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重点内容,作交流发言。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提升党对基层治理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发挥政治导航、思想铸魂、组织聚力、底部筑基的作用。三是持续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2.关于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暨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听取五个专项工作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同时,要求各专项工作组制定并上报《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形成全县基层治理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台账。二是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深入各专项工作组开展督导调研,重点围绕各专项工作组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各专项工作组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三是成立基层治理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五个专项工作组,就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关于专项工作组组长只“挂帅”、不“出征”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工作组组长充分发挥领导统筹作用,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由组长谋划、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网格治理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2023年简政放权工作部署会议,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民生服务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民生服务专项工作组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民生服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组内推进会议,部署下步工作安排。

4.关于“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定期调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对全县“实事项目”“微心愿”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对以常规工作代替实事项目的、不符合“微心愿”标准的内容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强化跟踪销号管理,对全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事项目”和“微心愿”完成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常态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实事项目”“微心愿”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为年度党建重点考核内容,成立督导组对乡镇党委、县直党(工)委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二)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欠缺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社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基层治理工作,尤其对社区代管小区涉及物业治理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同时,制定《加强对代管小区管理的制度》,提高社区对代管小区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下发《“凝聚力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调度表》,明确社区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对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相关工作进行督导调研,推动各项机制落实到位。

2.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社会参与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城市党建联盟建设构建区域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实施方案》《东辽县关于实施社区党组织“凝聚力工程”的15条举措》,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合力,提高共建活动层次,不断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研究设计《厚德东辽·城市先锋行荣誉卡》,为活动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3.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单一,发展后劲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东辽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清查核实工作方案》,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清查核实工作,根据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乡镇、村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根据《东辽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赛马增效”专项考核方案》要求,通过专项考核方式,要求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发展规划。三是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积极调动村党员干部工作主动性,从各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

4.关于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引导推动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引导推动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的12条举措》,通过强化组织引领、突出宣传引导、优化执照办理、强化法律保障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和引导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二是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快速发展。深入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查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进展,对发现问题进行提醒,推动合作社稳步开展。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持续推动合作社发展。三是通过“东辽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乡村党组织书记话振兴”活动,宣传报道合作社成功经验,带动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加入。

5.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类型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乡镇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摸清资源现状和村情实际,为多元化发展提供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通过“东辽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乡村党组织书记话振兴”活动,宣传报道合作社成功经验,带动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加入。三是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对产业项目类合作社的扶持和指导力度。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的12条举措》,通过强化联建共建、强化品牌创建等方式不断提升产业项目占比,拓宽增收渠道。

6.关于机关领域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工作专班成立过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督导组,开展全县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专项督导,对全县各党(工)委进行督导调研,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进行现场答疑指导。二是研究制定《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在清单中明确“日通报”“日调度”制度和相关重点任务,督促全县各党(工)委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

7.关于“BTX”建设质量不高,品牌特色不鲜明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逐项筛查全县“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特色党建品牌,制定下发《关于东辽县“BTX”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全县各党(工)委“BTX”建设特色党建品牌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建设质量不高的党建品牌及时给出指导意见,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在“东辽党建”微信公众号开设“BTX”建设专栏,对公安局党委、白泉镇党委、安石镇党委、甲山乡党委等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三)关于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推进缓慢方面问题

1.关于“四个平台”建设任务落实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推动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规模基础,重新划分功能区,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目前,全县党群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站已全部按标准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关于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不彻底,执法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乡镇执法人员能力。分两批次开展全县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乡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有效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提高执法证件发放效率。县司法局积极协调省司法厅加快乡镇办证速度。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证件均已发放。三是推动乡镇开展执法活动。所有乡镇均确定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执法案件的办理工作,加大办理案件力度。同时,通过开展“以案带训”“以会带训”等方式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关于乡镇对县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考核评价权、对公共服务企业评价监督机制落实缓慢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东辽县2022年度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绩效考核乡镇评价办法(试行)》《东辽县乡镇对辖区所在地公共服务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运用等事项,现已对各乡镇开展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绩效考核乡镇评价和东辽县乡镇对辖区所在地公共服务企业评价工作。

4.关于审批系统向基层延伸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派专人到各乡镇上门安装延伸专用高拍仪,并完成设备调试工作。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二是根据实际下沉事项情况,优先选取办件时限长、环节少的事项作为第一批延伸事项,努力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任务要求。三是对各乡镇综合窗口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制定系统操作手册,建立答疑微信工作群,对乡镇办件中的问题及时解答,保证延伸工作取得实效。

5.关于梳理公布权责清单任务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完善《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工作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根据《简政放权三年工作计划》及工作实际,提前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形成《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2023年度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有序推进。

6.关于“三长”信息公示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各社区对“三长”信息牌进行全面排查,制作新牌,重新粘贴。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关于各乡镇综治中心的心理咨询服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并统一规范挂牌。通过多种方式在教育、卫健领域排查全县具有心理咨询资质人员,按照属地就近原则,选派到各乡镇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研究制作心理咨询师工作职责,确保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到位。同时,在“东辽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东辽县全面启用县乡两级心理咨询室咨询服务》信息,在乡镇、村(社区)进行转发宣传,扩大知晓率。

8.关于城乡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融合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东辽县公安局积极协调白泉派出所与白泉镇下辖的万兴、镇南、新城3个社区在警网融合工作中加强合作,由万兴、镇南、新城3个社区的社区民警分别向社区党组织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相关社区活动,最大限度整合派出所警务和社区网格工作一体联动、融合服务,将网格人员的群众优势和民警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将隐患消除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一线。二是制定《东辽县公安局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融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民(辅)警进入村(社区)“两委” 班子任职。

9.关于“红心物业”建设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东辽县物业行业党委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党委的引领作用,指导部署物业党支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召开物业行业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对“红心物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截至目前,各物业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积极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以《学习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等为主题的党员学习活动。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党建引领作用的通知》,强化社区与物业开展联建活动。

10.关于业主委员会中党员占到多数的要求未得到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社区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信息摸底工作,对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未亮明党员身份人员重新标明党员身份。通过发布增补党员公告、报名、召开业主大会等流程,增补党员到业主委员会中。二是各社区开展业主委员会增补换人工作,促进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目前,业主委员会党员占比全部超过半数。

11.关于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县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印发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牵头抓总协同作用,强化以乡镇为主,各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性开展多部门、多类型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明确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强化落实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关于物业管理部门协调议事机制效果不佳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县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印发的《东辽县物业管理议事协商机制》,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对现有的物业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13.关于《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常态化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方案,按照方案及时落实物业、社区相关人员培训。召开《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会,全县物业企业、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学习。二是线上利用小区业主微信群,广泛宣传《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线下在小区显著位置放置《条例》展板、发放宣传册,使业主充分了解《条例》,学会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14.关于对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下发《持续开展巡访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采取实地巡访和电话巡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手机无信号或外出暂时不在家居住的老人,采取打电话、发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巡访。

15.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落地不实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东辽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积极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宣传文件精神,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

(四)关于基层治理作风和廉洁风险依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辽源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各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出台《东辽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二是依据《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制定《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关于基层执法乱象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领域工作水平。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力度、推动司法监管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联动。三是畅通问题线索来源,制定审判、检察、公安、司法及具有行政处罚权单位移交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月报表台账,及时移交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3.关于民生领域不正确履职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印制《东辽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五条》宣传册,发放给乡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制定《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4.关于基层治理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行政执法权力下放事项。二是下发《关于建立村监察联络站和组建监察联络员队伍的通知》,明确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组织架构、人员选聘等内容。各乡镇监察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为村监察联络站人员发放聘书。制定《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的实施意见(试行)》,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下发典型问题案件通报。

(五)关于基层治理坚强保障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保障基层治理投入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下一步,及时做好项目踏查评估工作,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2.关于改进基层治理考核评价措施未有效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做好分工,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下发述职评议督导检查通知,督促各乡镇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述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对把关不严的党委进行通报。

3.关于村书记文化程度偏低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历提升计划,通过市农广校、市电大组织全县中专(高中)及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提升。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第一时间逐一反馈,逐个指导,要求相关乡镇细化《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扩大培训覆盖范围,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召开工作调度会。召开2019-202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调度会,会上听取各党(工)委2019-202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以及2023年工作计划,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对全县各党(工)委2019-202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再次进行督导,并将其纳入副书记、组织委员专项考核评分制度。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东辽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八届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各单位补齐短板,提升整改质效。对存在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由表及里,统筹兼顾,将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制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5108099;通讯地址:辽源市东辽县东辽大街26号东辽县委组织部组织五科;邮编:136600;电子邮箱:dlzzbzzwk@163.com。

 

 

中共东辽县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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