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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区委关于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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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8日,市委城乡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对西安区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市委巡察组向西安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西安区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完全符合我区实际。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西安区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西安区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了《中共西安区委关于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区级领导牵头责任人、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时限要求。定期召开专题工作调度会,调度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汇总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坚持以督促改,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各责任单位重点督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切实推动做到真认真改,常抓不懈。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基层治理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对基层治理相关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聚焦破解基层治理等难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学习讨论。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牵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2.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基层治理工作作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探索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途径、办法和载体,健全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体系。二是发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动5个专项工作组开展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平时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了解等方式,定期调度5个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谋划、进展情况,对照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序督导各组推进工作。将《制定贯彻落实〈吉林省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标准体系〉具体措施》纳入全区深化改革任务重点清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基层建设年”任务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对区直各级党组织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微心愿”的形式和内容范围,以区直各级党组织为主体,对本单位党员“微心愿”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发现存在聚焦不准、存在以常规工作简单代替问题的,要求全部进行替换,完善“微心愿”台账,确保“微心愿”获得实效。区委组织部对全区范围内党员“微心愿”进行全面核查,防止问题反复。

(二)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还有欠缺问题。

1.发展农村党员计划不达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的方案》文件要求,科学制定全区发展党员计划,结合灯塔镇积极分子队伍整顿和拟发展对象超前考察情况,完善“35岁以下农村积极分子台账”,对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年龄、学历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计划符合“每年新发展的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党员占比不低于50%”标准。二是动态调整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不断优化积极分子年龄结构,认真做好农村领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顿和拟发展对象超前考察工作,紧盯各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乡贤人才”,积极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培养吸收为积极分子,不断拓宽党员队伍“源头活水”。

2.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不细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灯塔镇党委对1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区级包保领导、乡镇包保领导、结对区直部门;指导全康村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计划确定发展党员名额,完善整改方案;指导成山村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存在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区委组织部将对各村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核验,对整改问题不力、走过场的,对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二是严格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督促灯塔镇党委按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原因分类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指导灯塔镇完善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四个一”包保帮扶措施,明确区级包保领导、乡镇包保领导、结对区直部门与驻村第一书记。三是加强全康村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全康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着力解决东孟村党员老龄化问题,2023年谋划发展1名30周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3.培育扶持基层社会组织力度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培育发展环境。各街道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加大社会组织、社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街道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对社区发展贡献大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加大社会组织、社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下一步计划强化品牌引领。按照省、市关于《吉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努力打造品牌特色”的思路,2023年年底前,各街道至少培育1—2个品牌社会组织。

4.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活动形式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题党日”、联席会议制度,下发通知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街道社区党组织每月共同确定“主题党日”、联席会议主题,围绕开展理论宣讲、“楼栋工作日”、义诊义剪、认领“微心愿”、志愿服务等,不断丰富联建共建活动形式。持续开展联建共建活动,结合在职党员“双报到”活动,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提升“街道社区+机关”“街道社区+学校”“街道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类组织+街道社区”共驻共建成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建强城市基层党建联合体的通知》,内容涵盖普法宣讲、文艺汇演、义诊义剪等。各社区建立居民点单、网格收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的“四单”式服务模式,建立联建共建单位在职党员台账,印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卡》,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落地落实。

5.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评星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考核细则,严格依据市委组织部出台的《辽源市“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界定考核事项,不随意扩大否决事项,牵头汇总相关单位考核项和考核指标,对每颗星创建标准能够量化的工作指标进行赋分,形成考核细则。二是严格对照“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标准,逐村研判不能授星情况,巩固拓展3星村,减少2星以下村,着力挖掘3-4星等次村潜力,力争今年打造1个五星级乡村党组织。严格按照《辽源市“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星级”创建工作,出台《西安区关于组织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乡村党组织五星创建考核细则。

6.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部署会、推进会,传达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要求,结合区情实际,谋划制定《西安区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倍增计划》《灯塔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赛马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进行排名通报,促进各村之间“比学赶超”,营造“争优创先”发展集体经济的浓厚氛围。二是增强“造血”功能。强化各村自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依托集体资源发包、固定资产租赁、自主种植养殖等项目多措并举发展集体经济,并在集体经济比重上向经营性收入倾斜,鼓励各村发展摆脱对发包、租赁的依赖性,力争23个村均有经营性收入。

7.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督促相关负责人员追回拨款给新力村、碾山村的资金。二是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从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流程,结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使用范围等要求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不断强化资金管理,避免日后出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8.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存在偏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各领域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坚持分领域研究、分类别指导推进,召开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安家街道党工委、灯塔镇党委严格对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紧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细化BTX党建品牌,力争形成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党员群众认可的特色党建品牌。二是强化指导督导,对各党(工)委上报的特色亮点品牌重新进行研判,推动有条件、有能力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群众需求,推动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易操作、可推广、好复制的党支部建设品牌。下发通知,细化“特色支部”线上线下应具备的条件。印发《关于市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各党(工)委认真对照BTX建设要求,结合自身领域特点,重新打造特色党支部品牌。

9.督促基层开展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党委(党组)采取线上线下、分级分批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等培训工作,并进行跟踪调度,实施管理员“AB”角,采取“老带新”模式,培养管理员后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BTX建设论坛、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规范线上、线下操作流程,提升各层级管理员实践能力。二是强化标准化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基础材料,通过“月提醒、季调度、半年通报、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重点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系统培训等线上、线下记录进行全覆盖抽查,对记录不吻合及缺少工作开展相关材料的责令进行整改,对党支部整改不彻底的“e支部”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作为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动态更新e支部云平台管理员“AB”角台账,制定《BTX建设规范录入手册》,保证线上线下内容同步规范、全程记录;将BTX系统操作常见问题下发至各层级管理员培训学习。根据《西安区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考核方案》规定,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月通报、季调度方式对党支部开展年度考核。

10.落实BTX建设工作不细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组织机构建设,严格对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区卫健局党组紧扣健康辽源建设创品牌,着力打造医疗卫生机构领域特色党建品牌;指导区直机关党工委健全BT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及人员。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西安区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考核方案》中规定的“对被上级调研督导整改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定为良好以上档次”,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我区BTX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提升。责令卫健局党组、区直机关工委对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促各党(工)委对照巡视巡察问题及以往关于BTX建设相关文件规定,逐一自查。区直机关党工委已健全BT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体系、明确具体分工。

(三)关于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推进仍有差距方面问题。

1.“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运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吹哨事项、吹哨流程,进一步解析《西安区街道行政执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方案》,再次明确吹哨事项、吹哨流程。二是制定全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案件登记台账,做好吹哨事项、报到内容、满意度的台账;对“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反馈表、案件处理登记台账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特殊案件及时沟通、联系及报备,做好后期跟踪问效。制定全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案件登记台账,就报到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吹哨事项、报到内容、满意度的进行全面的记录,同时做好后期跟踪问效,要求各街道定期报送“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反馈表、案件处理登记台账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特殊案件及时沟通、联系及报备。

2.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灯塔镇综合执法队业务工作的指导,采取“点单式”的培训方式,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的实操能力,让灯塔镇提出培训要求,按照灯塔镇目前执法工作的需求,安排相应培训。二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集中授课、线上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常规性培训。三是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通过月报告、年度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对其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发挥了执法大队在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监管作用,以抓早抓小抓苗头为原则,围绕农村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河道整治等开展了文明劝导、法治宣传、监督提醒等众多工作,尤其在千村示范的创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灯塔镇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灯塔镇现已顺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对应执法卷宗,在全省乡镇执法领域处于领先行列。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对已经下放的事项、运行情况等进行评估,从反馈来看,涉事部门对《乡镇执法事项清单》中的25项下放职权无意见。参照《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目前没有适合的继续下放和承接内容。中共西安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以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公职律师等人员为专班的检查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灯塔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3.执法人员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次数不足问题整改情况:结合西安区实际编制行政执法培训制度、明确培训人员、要求、方式,制定年度培训方案,保证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低于60课时的培训。结合西安区实际编制了《西安区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制度中不仅明确培训人员、要求、方式,同时要求乡镇(街道)执法清单中明确的业务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及新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组织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灯塔镇、各街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且正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新申领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了不低于60课时的培训,实现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4.落实街道(乡镇)对区直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考核的考核评价权迟缓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具体执行好区委文件规定的各项措施,结合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将乡镇(街道)对区直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考核的考核评价权落实到位。组织人社部门将乡镇(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考核评价内容纳入《2021年度西安区绩效考核办法》中,考核指标分值为100分,占绩效指标考核体系的三分之一。2022年12月开展的具体考核工作中,由乡镇、街道分别对综合类、经济发展类、公共服务类共3类区直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赋分后汇总,作为区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5.落实“五项权力”有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街道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开展2022年度考核测评。二是加强上下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好赋予街道“五项权力”,督促区直各相关部门主动与街道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将街道“五项权力”落到实处。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六个街道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开展2022年度考核测评,区直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街道“五项权力”落实。

6.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选择灯塔镇、先锋街道作为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单位,指导工作人员应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积极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基层延伸,选择灯塔镇、先锋街道作为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单位。目前,已对两家单位安装了高拍仪,并指派专人全程指导工作人员应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

7.城市网格管辖户数超标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各街道联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为了便于集中管理,对管理户数超过550户的网格,指导街道合理调整网格管理户数。

8.“三长”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动态调整。对“三长”队伍进行全覆盖电话抽查,对联系不上、辖区情况不清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三长”人员及时调整更换,同时督促各街道、社区不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做到“三长”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二是实行“三长”公示。统一制作西安区“三长”公示牌,将“三长”姓名、职责任务、联系方式在小区内全覆盖公示,推动“三长”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西安区“三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区建立“三长”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制度机制,明确“三长”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制度机制、激励保障等工作要求。四是抓实队伍管理。运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推动“三长”切实发挥作用,建立五级微信群,运用微信渠道第一时间部署各项工作,收集“三长”反馈问题,收集“三长”反馈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居民群众反映问题。选优配强“三长”队伍,广泛动员辖区在职党员、退休老党员、志愿者等有热情、有意愿、有能力的居民担任“三长”,对“三长”队伍进行全覆盖电话抽查,对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三长”人员及时调整。下发《西安区“三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区建立“三长”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制度,明确“三长”职责。

9.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操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工作流程,完善《平台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平台运行工作制度》,明确《平台网格事件类别及处置标准》和《诉求事项类别及处置标准》。二是加强网格员手持信息终端操作使用业务培训,实现网格事件处置、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指令信息化推送,提高基层治理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依托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聚合多元化解方式,实行群众诉求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网式”登记、“一站式”管理、“全链条”处置,横向推进职能部门资源整合,纵向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贯通,集中接收群众提出的各类诉求。第一时间解决百姓诉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指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严格执行职能部门考核办法和网格员“235”工作法,通过可量化的考核目标,有效解决了“出工不出力”“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按照市委政法委“111”平安建设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在社会治理服务领域的创新运用。与平台软件公司协调完成,以后上传网格事件照片3张以上。组织网格员培训,使网格员更加熟练掌握“235”工作及网格事件上报流程。提高基层治理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10.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推进迟缓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各街道开展培训。组织街道学习《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各街道、社区做好《关于规范业主委员会条件的指导意见》的指导工作。二是对街道、物业反馈问题定期开展座谈会研究讨论,针对反馈的问题难点细化工作责任,合力破解难题。三是持续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召开规范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交流座谈会,根据《物权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讲解了关于业委会、物管会的成立流程、权责等各项内容,强化街道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11.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坚强领导,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一企一策”确保党组织有形有效覆盖。规范党组织建设,组织各街道党工委为3个物业党组织选派3名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物业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制度。

12.针对将物业管理活动监管权和处罚权纳入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司法部门对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及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执法程序和法律依据的培训工作。二是指导各街道依据街道权责事项清单中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权和处罚权建立执法队伍,依据相关处罚制度、流程开展行政处罚行动。三是指导各街道深入贯彻学习相关法律条例内容,理解法律条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执法讲座,学习执法经验。区住建局协调区司法局对各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等培训及考试,颁发执法证,目前司法局已完成法律培训并颁发执法证。区司法局组织相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公职律师对各街道行政执法进行相关指导工作。

13.未定期开展执法进小区联合巡查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西安区多方联动小区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明确各执法部门职责,在街道党组织统一下,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违法建筑、侵占公共绿地等行为的主动巡查发现力度,建立巡查整改台账、记录等。二是加大街道、社区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方式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开展执法进小区联合巡查活动,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强化以街道为主,各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性开展多部门、多类型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明确规划、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清单,建立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4.协商议事机制没有发挥作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由街道牵头,物业办、社区、物业、业委会(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至少一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研究物业管理区域事项的会议。二是健全由街道牵头,区各执法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区执法部门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区域违法违规问题联席会议。三是畅通居民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的物业窗口和服务热线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加强物管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城市综治办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各街道党工委以正式文件下发物业管理议事协商机制。

15.落实居家老年人巡访工作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巡访力度。组织召开巡访关爱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剖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开展巡防员专题培训。对巡访关爱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三是完善常态化巡防机制。约谈巡访关爱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对落实巡访关爱服务相关工作方面进行详细梳理和部署,组织各街道做好配合。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大数据中巡访关爱老年人,以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巡访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召开巡访关爱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巡防员专题培训。对巡访关爱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

16.落实“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项目迟缓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灯塔镇实地调研,制定区“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采购计划。二是及时采购安装,组织培训。积极协调采购残疾人康复器材并安装,组织开展“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康复指导师和残协员康复指导培训。截至去年年末“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已开展康复训练。

(四)关于基层治理中作风和廉洁风险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三资”管理问题仍有显现,减免大棚租金村级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资”专项监督整治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灯塔镇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督促灯塔镇针对各村村级议事程序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及各项议事程序审批手续,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三资”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针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集中力量深挖细查,确保精准高效处置。通过“三资”专项监督整治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就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向相关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开展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村,口头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立即整改。灯塔镇党委目前已制定了相关制度,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让三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民生领域问题解决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灯塔镇对村干部开展提醒谈话,通报相关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拓宽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即接即办,快查快结,形成震慑。三是持续加大低保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落实见效。强化镇纪检监察组织在村务监督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探头”作用,制定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机制,努力实现协作联动、同向发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3.基层治理作风建设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灯塔镇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因违反工作纪律,灯塔镇某村书记被灯塔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委要求灯塔镇党委对该村相关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的新部署,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享乐奢靡之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案件,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五)关于基层治理保障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1.区级财政保障基层治理还不到位,村集体扶持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克服财政收支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保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减财政非必要支出,按时完成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已通过专项资金的拨付,支持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2.区委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不够精准,对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评价结果差异化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坚持将基层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评价差异化力度,进一步推动精准考核基层治理工作成效。坚持科学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分级分类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将被考核单位按照工作性质分为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五个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等4大类,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评价差异化力度,分领域设置考核指标。采取“共性+个性”的方式,在综合比较共性指标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重点工作进行量体裁衣,分类设定个性考核指标,根据被考核单位实际工作成效,实行精准赋分,进一步推动精准考核基层治理工作成效。

3.清理规范街道出具证明、切实为基层减负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街道、社区根据职责清单梳理确定可开具的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开具证明、介绍信工作流程,杜绝工作人员随意出具不应该由街道、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事项。二是协调要求出具相关证明事项的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社区出具职权范围之外无权开具的各项证明。

3.基层治理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乡镇领导干部、村干部、第一书记“导师帮带”制度,“一村一册、一人一档”,建立后备人才培养考察手册,深化后备干部蓄水池。二是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级后备干部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区镇为单位强化对现有符合条件的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展党员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现有村级后备干部能力素质,使其逐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三是深入挖掘培育各村青年党员充实到村级后备人才当中,实施“乡贤能人回引”计划,推动灯塔镇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名优秀人才,利用亲情乡情、优惠政策感召吸引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低年龄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列为村级后备人才。全面实施“头雁工程”,现已储备了一批年龄低、学历高的村级后备人才,并选拔部分后备人才参与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教育,打造乡镇村级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质量。

三、整改工作下步工作打算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理顺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努力促进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还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深化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注重阶段性与长期性、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紧密结合,找深找准找实制度层面的短板和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固化整改成效。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到举一反三。坚持自我加压,巡察问题整改督导组定时开展整改工作督查,做到问题清仓见底、巩固整改成效。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铲除问题滋生土壤,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043775108;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中共西安区委组织部;邮编:136200;电子邮件xaqwzzb@163.com。

 

 

中共西安区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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