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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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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辽源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科室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照单认领。

(二)区分类别,挂账销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区分类别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步骤,完善措施,建立制度,限期整改;受到政策和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加以解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账”。

(三)跟踪督办,确保时效。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碰头会,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知错就改的态度、勇于创新的恒心、驰而不息的韧劲,对涉及的整改问题,逐条逐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问责督导,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的时效。

(四)常长结合,巩固成果。对于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能够统筹当下和长远,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把落实整改作为促进本职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既认真解决了当下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形成科学有效、简便易行、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制定的74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74 项;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10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落实重要政策文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了《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将上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纳入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1年9月15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补学了《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二是制定《辽源市医疗保障系统智能监控规则(试行)》,并随时修订,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三是通过报纸、宣传折页、传单、短视频、LED屏等形式对打击欺诈骗保进行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0437-6660610。共发放制作宣传标语、手册等宣传资料6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1500余人次。2021年10月,在医疗保障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文公布了《辽源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四是2021年10月底,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医保基金“联审联批”制度和“医保智能监控审核”制度,对医保基金实施闭环式监管;建立基金监管智能监控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终期评估。并在我市承办的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现场工作会议上推广了的经验。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学习计划和2021年学习计划,已进行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记录簿。二是将“党史教育”“依法治国”“医疗保障重要法规和政策”等具体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培训、观看视频、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学深悟透。

3.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依托“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压实“三个”清单主体责任。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将具体问题落实到具体人员。

4.重点工作推动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微信公众号和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辽源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并公布打击欺诈骗保渠道及举报电话。二是通过报纸、宣传折页、传单、短视频、LED屏等形式对打击欺诈骗保进行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共发放制作宣传标语、手册等宣传资料6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1500余人次。

5.服务群众的惠民政策未达到国家标准。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25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筛选对应确定121种病种付费项目。

6.执法队伍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保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局机关已有13名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资格,并通过审批更新执法时限。现为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11人新申报了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资格,目前,已经通过市司法局组织培训考核,即将发证。二是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调整协议管理方式,打破固有管理思维,采取“以练代训”的方式组织县区经办在编业务骨干分批次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协议管理工作,并发布“以训代练”通知,将2名龙山区、西安区在编人员抽调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联合办公,2021年9月3日起公益岗位人员已经不再负责此项工作。

7.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等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二是已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成立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了《辽源市医疗保障局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和《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

8.网络意识形态宣传建设与管理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明确信息中心负责局网站和公众号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二是明确局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内容的审批流程。三是微信公众号现已发布83次共计271条信息。

9.党组作出的决策事项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组决议督办制度。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局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保障机制,增强执行力,建立了党组决议督办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公立医院医保基金检查。按照协议,对相关单位取消服务协议。

10.解决突出问题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2022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83家、约谈11家、限期整改7家、暂停医保服务2家、移交卫健部门处理2家,作出行政处罚1家、暂停医保医师资格6人、医保医师扣分21人,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679.64万元、行政处罚51.02万元,基金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监督稽核。创新构建自查自纠、日常稽核、专项督查、第三方协查、上级“飞行”检查、不定期回头看的“六位一体”基金监管新模式,提升稽核监管水平。二是破解监管难点重点。针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总结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紧盯问题源头,从根源上查实“进销存”情况,重点查处伪造药品随货同行单、虚构医疗服务、以医代养等违法行为。三是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智能监控审核机制、信用等级评价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基金联审联批审核结算机制、欺诈骗保有奖举报机制”的“五管机制”,着力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欠缺难题,实现基金监管“关口”前移,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审核”的全流程监管,形成监管新模式。四是搭建信用体系,突出诚信长效,通过线上稽核、日常稽核、智能监控结果进行细化分档,对诚实守信医药机构认定“红名单”减少抽检频次,实行适当奖励措施,对失信主体认定“黑名单”,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度,加强约束惩戒,强化警示案例教育,逐步提升两定机构自律意识,提高医保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建立定点评估机制。紧盯定点准入关,通过优化考核队伍、提升评估标准、规范评估程序等办法,在保证严格考核评估基础上,实现医保定点准入常态化,评估结果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不定期进行监督复核,对开通权限和医疗服务范围,进行动态清理复核,对发现超限服务等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协议约定条款予以处理,进一步防控“入口关”风险隐患。同时,制定了《辽源市医疗保障基金追回工作办法》《辽源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流程(试行)》规范监管流程和基金追回办法。

11.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的记录,对党组会议形成的重大决议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要求存档备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应付上级要求搞虚假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对公文处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履行签批程序。二是按照要求建立了局网站,出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规范局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2.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现场检查水平。二是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中,严格遵循现场检查程序。

3.缺少担当和责任意识。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等内容,增强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意识。

4.对新增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评估的相关规定,制定《辽源市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经办规程(试行)》。二是市医疗保障局在定点评估中对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通过评估程序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并同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定点质量。三是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严把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关。

5.医保基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以“智能监控为核心、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检查、联审联批审核结算”相结合的“四位一体”闭环式基金监管新模式,有效控制不合理基金支出。二是建立辽源市医疗保障专家库,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了我市医疗保障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6.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处罚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相关法规。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中,按照《服务协议》相应条款对违规违约行为予以处理。

7.收缴医保基金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规范参保单位缴费模式,按照“当月核定次月缴费金额,当月缴纳次月应缴金额”的方式,实现参保单位按月自主申报、按时足额预缴职工医保费。

8.收取个人工会会费的标准不符合规定。

2018年至2020年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按会员每人每年120元向个人收取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为加强单位工会管理,建立本单位工会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对工会会费进行了补缴。

9.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费用支出无审批无明细。严格规范今后的报销制度,确保手续齐全。二是加强收支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培养学习型、专业型的财务人员队伍,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10.个别票据签字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财务审核、相互制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出根源、逐条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落实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为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管党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我局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制度,按照要求召开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会议。

2.党员大会召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小组活动制度以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支部完成相应工作。

3.有的班子成员讲党课不切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党课教育实施的年度(季度)计划,由机关党总支准备教案,避免党课教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党课要突出“党”味,内容贴近现实问题,贴近党员思想实际。三是2021年8月25日,按照要求,党组书记以《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向全体党员开展党课教育活动。

4.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张贴在党员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培养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把关、每个节点有人负责、每道程序符合规定,确保发展程序规范、填报及时准确、材料手续完备。

5.干部队伍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相关单位法人进行了变更,并对混岗人员作出调整。

6.任职流程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规范任职流程材料填写。二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严格执行有关纪律。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

7.党组研究任职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切实加强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8.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档案审查归档。组织档案专项审核人员再次重新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细则,立查立改,对整理标准不高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二是完善各类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档案转递、查借阅等工作纪律,如实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等。

9.机构改革后,原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10.有的班子成员民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6660625;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5649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1551195056@qq.com

 

 

                       中共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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