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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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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完全赞同并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组织实施。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成效。研究制定《中共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63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制定的63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部完成落实;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

1、执行“第一议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长办公会和机关党总支学习会带头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坚决贯彻落实。

2、党史学习教育谋划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9日局党组印发了《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把业务工作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借助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推动业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用业务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自学、研讨学、走出去学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针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开展调研活动,用调研活动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推动退役军人事业的发展。班子成员3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0次;三是分别于8月16日、9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各上一堂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党课,全体党员撰写了学习体会。

3、网络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14日印发了《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和职责;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17条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4、促进就业创业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大力开展网上招聘和线下招聘,由政府组织、企业参与、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招聘,利用好社会资源,多挖掘就业岗位,与市公安局开发警务辅助人员岗位40个,与辽源军分区开发专项岗位7个,积极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再就业。“八一”建军节前夕举办了吉林省首届退役军人创业英雄榜颁奖暨辽源市退役军人培训基地、孵化基地授牌仪式,为退役军人提高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搭建了平台。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模范选树活动,我市退役军人徐国成被命名为吉林省退役军人创业模范;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求真务实。对退役军人求职、应聘、上岗、失业等情况建立台账,按照退役军人实际情况,做好岗位对接,必要时做好“一对一”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为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8月20日与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构建两地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两地企业间互动交流,实现两地资源共享,为两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信息渠道、更优资源条件、更详政策依据和更强创业指导。9月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被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评为全国十大优秀培训工作地级市单位之一。

5、法治建设履行职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

6、带头学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按照要求纳入学习计划,并为每名党组成员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一套;二是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力度,组织县(区)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社会实践活动,10月22日组织市本级及部分县(区)工作人员参加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的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取得团体优秀的成绩。

7、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5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学习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重新研究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规定;三是制定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和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8、全面从严治党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2021年8月班子成员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深入分管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聚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用调查研究成果推动退役军人事业向科学化、规范化目标方向发展,班子成员截至11月3日已开展调研10次。

2、改进文风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改进文风不够彻底的现象;二是严格履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制度,今后杜绝报告、计划、总结中的机械照抄照搬现象。

3、违规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政纪律。针对食堂白条入账问题,从8月开始,食堂采购的米、面、油、肉等大宗商品,集中从正规超市采购,并开具发票。

4、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相关政策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办公设备采购标准;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办公设备采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研究党建工作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的学习,并按照规定开展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工作;二是已完成本单位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制定工作;三是8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了党支部建设工作。

2、指导基层党组织选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各基层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强化了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认识;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重新设置了支部委员会。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会程序,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到位,2021年8月份局属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按要求均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二是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突出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将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4、基层党建经费保障不力。

整改情况:按照规定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将党建经费列入部门2022年预算。

5、选人用人民主推荐程序及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4日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对工作环节的层层把关审核;三是按照规定设置专职工作岗位,并配备人员,并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

6、选人用人任前公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二是组织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干部职务(职级)任免审核备案工作讲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肃认真。

7、选人用人讨论程序及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源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的要求,研究干部工作;三是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注意工作细节,及时完善干部任用工作材料。

8、选人用人任职文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4日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并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把关工作;二是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源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知责、守土尽责。

(二)长抓不懈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监督落实,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着力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6998809;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78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2303138192@qq.com。

 

 

                  中共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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