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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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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2日,市委专题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日,市委专题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社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及企业各司其责,逐条逐项抓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问题认领到位。分别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剖析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制定上报整改方案,保障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部署推动到位。建立实施定期调度推动机制,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推动整改任务。主要领导坚持亲抓亲管,班子成员始终一线推动,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截至2021年11月3日,制定的61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53项;所反馈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72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将学习宣贯习近平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专题宣讲会1次,主要领导作《感悟百年思想伟力 笃定信念 查找不足 抒写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篇章》专题宣讲;深入东丰县社、东辽县社及吉春路市场作《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 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巡回宣讲;二是对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出部署,列为党组“第一议题”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系统各支部积极开展学习活动;三是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4次;四是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

2.为农服务研究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旨意识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机关干部学习会1次;二是建立完善《辽源市供销社党组讨论和决策的重大问题清单》;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研究为农服务议题;三是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

3.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申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清理“空壳社”“僵尸社”12家;规范发展开放办社企业3家;二是指导东丰县社、东辽县社成立农合联各1家。

4.向上争取为农服务资金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争取资金工作;二是谋划储备各级各类项目9个。

5.研究谋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次、机关干部集体学习会1次,对中央11号、省委18号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二是将巩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社深入综合改革发挥实效任务台账》。

6.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招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东辽县安石、金岗、建安基层社谋划建设了惠农服务驿站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对基层社进行翻新改造,在提高资产经营收益的同时,还为域内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村电商、仓储物流等服务;二是向省供销社争取专项资金,建设东丰县惠农服务中心。

7.未建立合作发展基金。

整改情况:争取市财政适当注资,筹建本级合作发展基金。

8.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召开党组会听取人才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干部教育计划》;二是加强争取沟通,计划招录统考公务员,优化机关队伍结构;三是接收退役军人1名、招录统考公务员2名;四是选派机关及企业同志参加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培训、“基层党员进党校”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五是实施岗位交流机制,着力提升机关干部综合能力。

9.推动社有企业改革不到位,社企关系不理顺。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推动吉春路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等内控制度16项;指导资产公司建立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7项;二是通过联合合作,组建吉林省特色产品供销商洽网推中心;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理事会办公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程序;指导社有企业执行股东会制度,确保社企分开。

10.未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指导东丰县社、东辽县社积极筹备社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11.监事会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会议制度(试行)》,明确系统监事会全体会议、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能及议程;二是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则》以及《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试行)》,对监事会具体职责予以明确;三是补充统考招录工作人员1名,积极开展审计培训,充实了工作力量,提升了履职能力;四是对2020年度市场经营及收支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1.对全面从严治党严峻形势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党性党风教育纳入机关周学习日制度和“第一议题”,组织观看《警钟长鸣》《镜鉴》警示教育专题片,积极运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三是制定完善《中共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共辽源市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

2.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措施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8份,共查摆问题7个,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18项;二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进行2轮综合把关,实化整改措施,提升排查实效。

3.内控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五化”要求,共调整建立内控制度机制72项,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切实将权力关进“笼子”。二是建立实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机制,制定实施《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监督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压实制度执行责任、检查责任、监督责任,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问题

纪检组“前哨”作用发挥不好,日常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市供销社开展投资入股项目建设专项检查;二是对市供销社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开展《镜鉴》《忏悔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在春节元旦、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推动开展廉政教育;落实“三不腐”一体推进制度机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下达函询通知书7份;三是对市供销社“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关于重点敏感领域权力监督方面问题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针对性建立完善《辽源市供销社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辽源市供销社党组讨论和决策的重大问题清单》《辽源市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讨论事项范围、程序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专题巡察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召开理事会办公会16次、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二是对全鑫公司、市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形成调研报告1篇;三是制定实施《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3.社有固定资产出租未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领导多次到相关部门研究资产收益纳入监管事宜;二是召开理事会办公会9次、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研究社有资产经营管理问题,制定实施了《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监督办法》《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制度》《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的意见》《辽源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报告制度》。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存在违规入账、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规则》《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职责》《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导机制和决策程序》,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组织所属公司认真学习《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核算质量;三是相关责任人员已做情况说明和深刻检讨,并被给予党纪处分。

(六)关于落实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方面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所属非公企业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通过社区走访、社保查询、电话联系等方式,转出失联党员12名,建立了《辽源市联贸大厦有限公司失联党员管理台账》。督促联贸大厦支部推动已取得联系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出,并继续加大对其他失联党员的查找力度;三是将属于市场支部但在外地工作的2名党员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并同工作地党组织进行了沟通,明确由市场支部书记定期联系;对属于市场支部在本地工作的3名党员纳入支部组织生活。

三、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市供销社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为整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工作措施。立足整改方案,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逐个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取得可检查、可检验的整改成效。

(三)强化问责执纪。市供销社党组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程检查督促。对整改效果不佳的,及时提醒予以纠正;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力的,运用“第一种形态”,严肃开展批评教育;对拒绝整改、屡教不改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严明的纪律为整改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3295805;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1153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2367734118@qq.com。

 

 

                 中共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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