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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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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我委存在的3个方面、18项、41个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委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8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9月6日,下发了《中共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辽卫党发〔2021〕18号),方案中对整改问题进行了细化完善,制定整改措施95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全力配合、主动担当,对照巡察反馈的每一项问题,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确保措施精准到位、不打折扣。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梳理,查存在问题、找廉洁风险、理防控流程、建规章制度,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和严格的制度执行考核机制,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避免制度的虚化和形式化。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一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汇总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二是有效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和工作纪律规定。三是将整改落实与中心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2023年4月18日,制定的95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92项;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没能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整改情况:一是从巡察组反馈意见至今,市直卫生健康系统37个党支部,累计开展支委会148次,党小组会148次,党员大会37次,党课44次、主题党日活动121次。主要针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促使系统党员自身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党组及基层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内重要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解读。在各单位开办的“读书班”交流研讨环节,领导班子成员互相交流学习体会,达到加深理解、共同提高的学习目的,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而有效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直属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从2021年8月起,召开党组(党委)会32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2次,认真坚持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将基层单位是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列入党建工作检查的必检项目,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比指标中。

3.研究落实成效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重大决策部署,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业务科室按程序执行落实。现已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关工作,纳入到《辽源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中。二是制定并下发《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调研方案》和调研表,就“在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下,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方面开展调研,并围绕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硬件设施设备是否充足、检验检测能力能否满足我市需要等方面,形成调研工作报告,找准差距,弥补不足,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三是待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下发《改革完善疾病预防防控体系实施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辽源市《实施意见》。

4.贯彻执行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今后凡是重大决策部署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业务科室按程序执行落实。

5.党组决策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制度(试行)》,并下发至委机关各科室,要求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党委(支部)会与行政办公会议现已分开,从2021年10月11日起,开始实施。

6.抓公立医院改革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目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市中心血站的人事劳资工作已由党委(支部)书记分管。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市卫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责任。二是在《市卫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三是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使其向纵深发展,净化卫生健康系统政治生态。

8.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从8月至今,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如何改进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到全市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之中。11月4日,聘请我委法律顾问刘强同志给全体机关干部和执法支队全体同志进行了一次辅导。二是10月9日成立市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起草了《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卫健委关于依法治市及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明确各班子成员间的职责和任务,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列入到年终总结之中;并制定《2021年度卫健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精心组织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合力抓的工作新格局。三是认真贯彻《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2021年10月11日,起草了《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和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奠定了基础。

9.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经委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后,组织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了一次行业作风整顿会议,会上安排负责行政执法的案审人员进行授课,提高了执法一线同志的理论水平。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责任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落实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四级审核”程序(科室合议-案件讨论小组-法规科-卫健委),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印制并下发《吉林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时刻告诫提醒执法人员要警钟长鸣。二是聘请专业律师刘强作为卫生健康委和卫生执法支队法律顾问。三是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重新调整医疗传染病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等案件审核小组,严把案件审核程序。

10.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未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细则。二是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上报到宣传部。三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2次,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同时将落实责任分工作为领导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11.党组推动基层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检查基层单位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并遵照执行实施细则和自检自查报告经党委会(支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同时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必查项目。二是督促基层单位将意识形态纳入常态化学习,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1年形成2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工作报告,已按期上报委党组。

12.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提出的健康扶贫不够重视的问题,梳理历次巡视整改出现的问题,除了巩固落实现有的“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看病120”和“服务111”等政策外,提高政治站位,出台和有效落实《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觉扛起健康扶贫的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巡察组的反馈建议,在党组会议和委务会上,专题研究和部署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文件精神的落实;委机关全体一起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学习我省巩固拓展相关政策;委扶贫办全体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个人笔记的自学部分,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卫生健康工作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内容。三是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和标本兼治的建议,重新制定了《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在历次巡视整改工作中总结和寻找不足,完善整改各项内容,确保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学风不实。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依据《2021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辽宣联发〔2021〕4号)文件,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1项,目前已完成24课时的学习内容。

2.对大型医院的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委机关全体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二是举一反三,在10月9日委务会上,重点强调委机关各科室在今后的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中,要充分认识自己所处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到基层单位检查注重发挥指导作用及关注整改效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允许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从2020年初按照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医院人员要实行“吉祥码”扫码和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才可进入医院。因停车场在医院院内,如对外开放的话,外来人员即可随意出入医院,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隐患,故2020年2月起对停车场进行关闭。待疫情缓解后将对社会开放,届时,医院保卫科将派出专人引导就医群众停车。

4.医疗惠民资金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市卫健委组织项目办公室、委规划财务科对项目执行单位的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调度资金使用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加大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指导项目执行单位依法依规执行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2016年以来,心脑血管高危人群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剩余经费,用于采购体检专用材料和心脑血管体检筛查彩超等设备,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三是项目单位针对市卫健委开展的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

5.工程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委内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发现问题提出警示,并责令整改。二是项目单位已建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并将往年项目档案按竣工要求归档。

6.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要求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相关章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合同的审查,严格规范原始凭证及报销程序,做到能补应补尽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基层党组织设立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组织设置规定应当就近便于管理不超过5个单位”的规定重新调整联合党支部,现联合党支部保留了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站、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医学会和社区办5家单位。由于基药中心和计划生育药具站办公地点在委机关,所以将两家单位的1名党员合并到市卫健委机关党支部。

2.党员大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巡察整改至今,委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党小组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10月15日,针对市卫健委机关党支部的支委及党小组长开展1次“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大会流程,确保书写记录能真实完整的记录大会的全过程和中心主旨,充分体现大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3.基层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心血站全体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组织生活会会议制度》,重点把握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标准要求及具体程序。二是加强党员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正效应,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严格避免互相抄袭的现象发生,确保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4.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人事科长及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档案专项审核培训会议。近日,我们先后陪同市委组织部对我委部分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开展了专项审核,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还迎接了省委组织部的调研指导。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指示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全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分组推进,责任到人。二是督促各事业单位按要求整理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包括二次分类,检查核对、目录变更、材料归档、装订等工作。压实全员档案审核认定工作,按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项目信息,经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人事档案,按时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委纳入审核人员3025人,省委组织部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人员1075人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均已按时完成。市本级扩大范围后的副高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950人的档案初审工作均已完成。接下来,在智慧党建干部人事管理系统升级后,我们将进行线上专项审核认定的填报工作,届时再次邀请市委组织部专业人员检查指导。三是继续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监管力度,加强细节指导,完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评价,确保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上持续发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卫生健康中心任务,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对明确时间节点、正在开展的整改,严格落实台账、销号、检查制度,一项一项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做好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文章,防止流于形式。

(二)在强化党建引领、凝心聚力促发展上持续发力。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利用好“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学习平台,提高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围绕解决实际问题,边学习、边实践,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上持续发力。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从讲政治、建机制、树亮点、明政策、攻难点、强作风、寻标对标等七个方面狠抓落实,坚持深化巡察整改与履行新时代新形势下卫生健康事业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进一步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落细落实卫生目标工作要求,以整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6148860;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569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251213986@qq.com。

 

 

                       中共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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