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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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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日至11月6日,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条例》不深入问题

一是已将学习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1年学法计划,组织全市系统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印发了《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辽市监发〔2021〕9号)。

二、关于涉企优惠政策宣传指导不到位问题

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发布,力争提高社会知晓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明确政策宣传解读要求,制定政策的同时起草解读文件,同时,强化业务科室与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解读的及时性和社会性,真正让市场监管各项便企利民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关于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待编制解冻后,及时向市编办报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招录计划,调整年龄结构,提高执法人员数量。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制定下发了《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工作计划》,提出了《学法培训清单》,明确了培训内容及时间,全年共安排13堂培训课程,组织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内容分别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析、执法稽查现状及典型案例解析,全市市监系统参加了培训,提高了执法能力素质。三是为支队无执法证执法人员办理临时执法证15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6099022;通讯地址:辽源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3747号);邮编:136200;电子邮箱:lyscjjgdw@163.com。

 


中共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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