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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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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日至11月6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条例》不深入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并下发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图解。

二、关于省级改革政策落地不及时问题

形成《加快辽源市环保产业振兴发展实施意见表》,组织相关部门详细研究,认真分解落实任务。三是起草完成“落实省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的措施清单”,印发了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措施清单的通知,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三、关于市级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专班,积极谋划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深入调研,突出规划思路研究的针对性。将“十四五”生态辽源建设发展思路研究工作提上日程,先后向科研院校、咨询机构、市直相关部门征询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发展路径和总体框架等意见建议。三是借助外脑,确保高效完成课题报告编制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课题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先后提交给市政府办、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四、关于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强问题

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意识。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各地区服务企业先进事例,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采取上门服务、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环保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同时畅通反馈渠道,使企业咨询更加高效便捷。二是及时掌握、全力纾解企业困难。对全市涉水排污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夜查和通过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数据进行查看、分析,及时发现了解影响企业提升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帮助企业补齐短板弱项。

五、关于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人员已全部进驻大厅,解决了“前店后场”的审批方式,专网铺设完成。二是健全审批机制,确保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受理、审批已全部在行政审批大厅完成。

六、关于窗口人员服务不到位问题

建立健全全链条审批环节、内部科室衔接配合机制。目前审批窗口已授权到位,相关人员已按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专区联合会商工作会议,解决了影响联合会商工作效率的问题。

七、关于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问题

补充新鲜血液,增强执法力量。目前,按省厅和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待机构改革结束后,根据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的统筹安排进行人员招录,以补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力量,建立年龄结构合理的执法队伍。

八、关于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

积极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已向市城管执法局发送了《关于形成对餐饮业油烟治理会商制度的函》(辽环函〔2021〕20号)。对3起餐饮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现场进行了监测工作,为市城管执法局提供了相关的执法依据,今后我局将继续与市城管执法局有效沟通,迅速联动,使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79663;通讯地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整改办;邮编:136200;电子邮箱:lyhbzgb@163.com。

中共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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