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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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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部署,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9月2日至11月6日,对辽源经济开发区及市政务数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城投集团、市建投集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7个市直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完成改革清单任务、整改营商环境评估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的问题举报。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市委专项巡察组在辽源经济开发区及市政务数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城投集团、市建投集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

信访联系电话:19104378325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8:00-17:00

邮政信箱: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收

(信访受理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1月1日)

特此公告。

 

中共辽源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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