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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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持续拓展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灯塔镇沐雨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德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李德有在任灯塔镇沐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为其本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丈量小片荒和土地确权工作补助款共计3800元。2020年4月,李德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返还该村。

二、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孙晓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8月29日18时18分,孙晓峰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其办理欠薪案件投诉人常某某人民币1500元,后孙晓峰将该笔钱款返还。2021年5月,孙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纠“四风”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不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转作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坚持持续发力、精准监督、靶向施治,深挖细查餐饮浪费、乱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共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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