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通报1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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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纪律规矩意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西安区纪委区监委通报1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灯塔镇古洞村妇联主席谢利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2020年1月28日,古洞村村民举办亡妻去世三周年宴席,造成人员聚集。谢利霞作为古洞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在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未按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及时报告举办宴席的相关情况,也未按村党支部书记周永财要求对举办宴席进行有效劝阻,工作失职。2020年3月,区纪委给予谢利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古洞村党支部书记周永财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古洞村党支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进行整改。

      通报指出,发生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上述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大局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职担当。

      通报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瞄准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精准发力,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亮明身份、下沉一线、主动投身疫情防控主战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消极应付、落实不力、只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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