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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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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是:

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爱军向企业索贿问题。2019年3月,李爱军找到辽源市某企业负责人,要求对方将自己名下的北京现代牌小型汽车以25万元价格顶账处理。经鉴定,该车时价14.75万元,李爱军实际通过高价售车的方式索贿10.25万元。李爱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李爱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东丰县公安局那丹伯派出所原所长孟繁勇收受管理对象好处费问题。2020年8月至9月,孟繁勇收受那丹伯镇某石场好处费3.2万元,先后将那丹伯派出所查扣的该企业27台超载货车予以放行。孟繁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孟繁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吉林龙源运输有限公司东辽公司平岗分公司原副经理汪强违规拦截运营车辆问题。2017年至2019年,汪强在担任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辽白线路公司副经理期间,雇佣他人成立公交站点稽查队,由其本人担任队长,先后15次组织稽查队员拦截在辽白线路上运营的出租车辆并殴打他人。2020年12月,汪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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