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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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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 为进一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辽源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主任袁新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袁新宇任辽源市水利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杨木水库—高丽墓桥段)技术负责人期间,收受清淤项目施工人员鞠某所送月饼1盒和香烟1条,价值合计500元。袁新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袁新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辽源市吉春路农贸市场原经理杜文学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5月,杜文学在负责吉春路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期间,收受工程承建人于某所送超市购物卡,价值3000元。杜文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杜文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东丰工作站原站长赵忠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赵忠玉个人决定发放招生补助,金额合计10.34万元。其中,账内核销教师招生补助4.21万元,账外资金发放教师招生补助6.13万元。赵忠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赵忠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光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张光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张光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张光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典型案例教训,深刻内省、举一反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紧盯关键节点、重点场所,突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特点,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及时调查处置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释放信号传导压力,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保障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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