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关于扶贫领域履职不力责任追究 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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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区关于扶贫领域履职不力责任追究

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9年以来,龙山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履职不力的案件,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于扶贫领域工作的重视程度,现将2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 工农乡经管站工作人员李晓丽、大良村文书贾洪亮履职不力问题。

李晓丽身为工农乡经管站工作人员,因在记账过程中未认真核实票据,将为大良村贫困户徐万发维修房屋的9500元工程款重复记账支出。贾洪亮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将该款及其他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名下银行卡中,致使其未发现重复记账的9500元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中。李晓丽和贾洪亮的以上错误导致大良村9500元的集体资金流失。2019年11月7日,李晓丽受到记过处分;2019年11月11日,贾洪亮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寿山镇寿山村会计鲁启举履职不力问题。

鲁启举身为寿山村会计,负责寿山村的低保工作。2019年5月16日,寿山村低保户黄金才死亡,黄金才儿子黄宏亮找到鲁启举开具死亡证明介绍信。鲁启举开具介绍信后,直至龙山区纪委监委检查发现时尚未将黄金才的死亡信息上报寿山镇民政办进行停保,致使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2019年11月11日,鲁启举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扎实工作、履职尽责。龙山区纪委监委将保持对扶贫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扶贫领域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辽源市龙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龙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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