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关于低保工作履职不力责任追究 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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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龙纪通字[2019]3号

 

龙山区关于低保工作履职不力责任追究

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9年以来,龙山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低保工作履职不力案件的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低保工作履职不力的案件,为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 龙山区东艺社区工作人员王鹏欣履职不力问题。

东艺社区工作人员王鹏欣在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低保复核工作,未发现社区低保户许国友开展了经营活动,致使许国友在经济状况已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仍然享受低保,直至许国友被批准逮捕后才于2019年2月份停止对许国友低保金的发放。从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许国友共违规享受低保金8259.25元。2019年4月23日,王鹏欣受到记过处分。

    二、龙山区站前社区工作人员张文刚履职不力问题。

张文刚身为站前社区民政助理,履职不力,致使社区低保户李青龙在2015年至2019年三次入狱服刑期间违规领取低保金1.28万余元。2019年9月24日,张文刚受到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低保工作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违规违纪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辽源市龙山区纪委

                           辽源市龙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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