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关于涉农领域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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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区关于涉农领域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8年以来,龙山区委、区纪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农领域的案件,为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龙山区寿山镇原人大主席谭政在农村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问题。2010年,谭政任寿山镇人大主席分管农村工作期间,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非农业户口人员违法取得两处农村房屋产权。2018年11月,谭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山区寿山镇录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占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04年11月,杨占林按照时任寿山镇党委书记(已故)的授意,在没有召开村班子会议、村党支部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在变更录山村二组集体土地性质的相关材料上盖章签字,导致约1600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2018年8月,杨占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强化监督,对涉农领域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龙山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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