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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丰在中共辽源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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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正风肃纪反腐  充分发挥“两个作用”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辽源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4日

朱永丰

 

我代表中共辽源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市八次党代会部署,回顾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柴伟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化“1133”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传承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坚守政治方向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第一议题”、集体学习、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工作务虚会、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会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保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以务实举措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系统谋划、精心组织,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6次,讲党的奋斗历程,讲马克思主义原理;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月”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党支部研讨交流3轮,举办“青年干部上讲台”活动和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朗读会,参观“党史中的辽源”主题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历史自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班子成员“大走访”22次,推动解决“创城”“千村示范”等方面问题、完成社区群众“微心愿”、打造廉洁文化主题广场等,进一步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二)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

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推动解决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19个,追责问责9人。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7人,涉及市县供销社“一把手”7人,推动供销系统建章立制、夯实为农服务举措。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3人。协助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问题线索核查,立案35人。召开全市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落实问题整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监督推动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监督,对107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资金投入不足、前期手续不完备等问题9个。围绕辽源与一汽合作项目制定监督意见,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组建助企联络员队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6件16人,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专项监督,围绕“四个专项”、城市征收拆迁、裸露山体综合治理、非煤矿山整治、生态造林占地整改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服务保障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三个责任清单”,督促整改问题119个,约谈领导干部37人。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3人次;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8件2055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7人次;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提出取消换届人选资格28人次。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改进工作。

(三)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246件,立案396件,处分334人,采取留置措施24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重点查办了曹志强、黄巍、郭克勤、史翰章、李爱军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把以案促改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教育引导、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监督治理等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市、县两级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6份,提出意见建议101条,特别是推动政法、供销、供热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切实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党校课程,培训27期2600余人次。召开全市警示教育会议,观看专题片《倾斜的坐标4》,通报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对加强政治建设、一体推进“三不”等提出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村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开展“清风传家、严以治家”主题廉政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四)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治贯彻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件141人,处分61人,推动形成“严新细实”的工作作风。

持续纠治享乐奢靡之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假日、中高考等关键节点、敏感时期,采取交叉互检、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挖公款旅游、违规操办敛财、私车公养、违规吃喝等问题,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全市查处享乐奢靡问题64件64人,处分36人,通报曝光11批次35人。

注重强化正向激励。贯彻落实省容错纠错十条,制定《容错认定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开展精准问责、澄清正名等工作,全市问责党员干部、监察对象86人,其中运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41人;澄清5人,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体系逐步健全完善

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落实省纪委监委“1+1、1+N、1+X”工作机制和“4+2+Z”联动模式,探索实行“(1+N)+X+1”机制,完善规范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处置等制度,着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组织召开“做实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研讨交流会、室组联动座谈会等,推动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监督工作“统分统”机制,实行重点监督工作统筹谋划、分线作战、汇总研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9份。

完善常态监督机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市纪委监委适用从宽处理的实施意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136人次,占77.3%。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协助市委制定同级监督方案,召开县(区)党委书记述责述廉评议会议和监督谈话会议,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述责述廉,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净干事。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调整增加2个监督检查室,加强监督力量,优化监督工作架构。强化派驻监督,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市直派驻监督工作会议、制定提高派驻监督效能的意见和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等,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市直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39件,立案39件,同比分别增长74%、30%。市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六)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推进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要求,突出“三个聚焦”,对5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供销系统、涉粮问题开展专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14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实现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指导督导,协助修订方案、手册,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监督贯通融合。在供销、粮食购销专项整治中,坚持“巡纪联动”,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能提升。强化力量配备,选派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干部参加巡察,提升了巡察队伍素质和巡察质效。

狠抓问题整改。强化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统筹抓好市本级巡察整改,对51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量化评估第八轮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运用。七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2171个,完成整改2059个。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利益有力有效

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重点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千村示范”创建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责任部门工作推进迟缓、“千村示范”创建标准不高等问题,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压实责任、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强化监督,推动惠民实事落地落实;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39个,发现问题线索24件。开展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对外输送利益和违规获取国家补贴行为,立案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885万元。监督推动停车收费管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解决摸底排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1件111人。

推动深化基层监督治理。指导督促县(区)纪委监委更好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委作用,探索实践片区协作、集中管理等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发现权责不明等5方面842个问题,推动清缴资金410万元,督促建立集体资源台账等42项制度,促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八)坚持从严从实标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突出政治引领。市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组织开展党支部研讨交流和主题党日等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加强教育管理。深化全员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年轻干部参加业务测试、选派干部到一线实践锻炼等,提升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全年培训57批次2200余人次。强化培养锻炼,充实法律、财会等方面专业人才,推进机关、派驻、巡察干部轮岗交流,35岁以下干部占30%,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换届指导,选优配强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修订完善《工作手册》,进一步厘清职责、规范程序,推动干部知责履责尽责。

严格自我监督。开展纪检监察队伍作风整顿,签订《严格遵守“六条禁令”承诺书》,举办新进干部纪律作风培训班,制定《“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促进干部严守纪律规矩。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权力运行和岗位风险排查等,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刀刃向内,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人,组织处理7人。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还不实,有的党委(党组)责任意识不强,措施办法不多,工作落得不到位;围绕辽源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发现和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缺少针对性,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减存遏增仍需发力;“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微腐败”仍有发生;监督治理效能有待提升,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招法不多,监督贯通融合不够深入,“三不”一体推进还不均衡,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辽源也正处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关口,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市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运用“1133”工作思路,围绕辽源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把握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立足职责定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中发挥好“两个作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辽源现代化建设大局。进一步紧扣工作主线,全面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基层监督难题,以“(1+N)+X+1”机制为抓手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着力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在推进“三不”中,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在推进“三改”中,重点补齐派驻监督短板,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在推进“三转”中,把握政治机关本质属性,抓好主责主业,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效化。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辽源实际,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紧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指示精神、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三新一高”“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建立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问责制度机制,制定落实省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措施,坚决查处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焦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强监督。紧盯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打造“一区一城一地一园一镇”高质量发展载体、深化“五大改革”、构建“六大体系”、推进“四大振兴”、推进“三百工程”等重要部署、重点工作,主动监督、跟进监督。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春季开复工项目、与一汽合作项目以及生态修复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作为监督重点,着力纠正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迟缓、服务缺位等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抓落实。联合督查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问责。聚焦净化政治生态加强监督。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重点了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凝心聚力的发展环境。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擅自毁约违约、拖欠企业账款、违反政策乱承诺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中梗阻、“卡脖二”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二)深化一体推进“三不”,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有机贯通,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加大惩治震慑力度。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辽源改革发展实际,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着力查处生态环境、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执法司法、城市规划建设、税收金融、医疗卫生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查处力度,深化供销、供热、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进一步提升震慑效果。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意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行贿多人的严肃处理。做实促改促建促治。落实省纪委监委《规范和加强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成果,采取“(1+N)+X+1”机制,综合研判分析,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等,深入挖掘责任落实、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治理。组织开展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巩固深化廉政教育。继续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突出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紧盯“一把手”、重点领域、案发单位和基层干部四个重点,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一日”活动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及家属廉政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公益广告微视频展播活动、举办廉政书画展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三)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把握“风腐交织、风腐一体”规律,坚持“纠、治、查、树”并举,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深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着力发现和纠正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完善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通车”机制,强化动态监测预警,推动基层减负增效,协助市委进一步培树“严新细实”良好作风。大力整治享乐奢靡之风。紧盯由明转暗、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公款旅游、一桌餐、滥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综合运用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常态监督,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综合施治、标本兼治,督促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切实管出习惯、抓出长效。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精准施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对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医保领域欺诈骗保问题、中小学生营养餐腐败问题等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查处窗口单位、行业部门和基层“微腐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树立支持干事、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强化市委容错纠错裁定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把容错纠错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规范问责结合起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保护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紧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着力发现和纠正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偏差。协助市委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指导县(区)科学编制巡察工作规划,做好常规巡察,适时开展专项、专题巡察。全力推进贯通融合。深入落实“1+X”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内容、流程和要求,推动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大对县(区)的指导督导,推动“巡乡带村”“直接巡村”工作,促进全市巡察工作协同推进、整体提升。严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和巡察办统筹协调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压实责任、抓实整改。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七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未完成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加强督促推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的要求,围绕巡察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切实建立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市委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四项监督”贯通协同。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深入实践“(1+N)+X+1”工作机制,强化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在力量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制度共建等方面打通堵点、联通断点,切实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落实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具体要求,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协助党委动态完善、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监督任务清单,充分运用述责述廉、监督谈话、监督检查、专题汇报、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其履职尽责、勤政廉政。深入推进基层监督。加强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的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完善基层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成果,在挖掘问题、推动整改、完善治理上下功夫,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化水平,促进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务实为民。持续深化改革。突出强化派驻监督,进一步夯实职能、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加强对机关纪委的监督指导,继续推进市管国有企业、市属大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按照上级要求,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督促指导县(区)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六)深入落实“三化”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深刻把握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坚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方向,注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政治素质提升。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融入机关党建日常工作,用好“三会一课”、党支部研讨交流、精品书籍荐读等方式和载体,推动干部明大势、顾大局、辩是非,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月”活动成果,通过办班培训、青年干部上讲台、选派参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强化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高干部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强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配各方面人才,持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工作规范运行。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根本,以完善和落实《工作手册》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职责权限,严格程序规定,狠抓规范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统筹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深化应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把平台技术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强化纪律规矩约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市纪委监委“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通过谈心谈话、家访、测评、抽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日常和工作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需要展示新气象、彰显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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