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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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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8日)


现将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和今后工作建议,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上级部署精神和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坚定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方向

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力求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召开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专题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省纪委监委“1133”工作思路,召开工作务虚会、业务工作会、监督工作研讨会等,把握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和方式方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运用系统观念、统筹方法谋划和推进工作,切实发挥“两个作用”,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以政治监督推动落实“两个维护”更加有力

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查处失职失责党员干部587人次。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监督,追责问责64人。落实东北振兴监督调研和省纪委监委集中调研自查要求,查找和推动整改问题90个。开展人防系统、供销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合村并居、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专项治理,推动深化整改、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协同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全市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监督推动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连续两年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围绕辽源与一汽合作项目制定监督保障意见,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和专项整治,组建助企联络员队伍,严肃查处“中梗阻”“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立案查处41件41人。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对城市征收拆迁、生态造林占地整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服务保障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展述职述责,做到了全覆盖。开展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三个责任清单”,督促整改责任落得不实、办法不多等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54人次;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17件3370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58人次;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提出取消换届人选资格28人次。强化同级监督,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谈话提醒、发送《廉情抄告单》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地凿实。每年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改进工作。

(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新成效

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市县乡三级纪委领导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通过调研督导、约谈提醒和监督检查等方式,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脱贫工作成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情况,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94件9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7件67人。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联系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持续加大惩腐打伞力度,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交反馈、联点包案、联合查处等制度机制,严肃查处了刘敬民、李春盛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全市查处涉腐涉伞问题223件223人,立案165件16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实现了“线索清仓”“伞网清除”。配合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检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提升“一案一整治”效果。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整治,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成果。开展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专项监督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查处民生领域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14件314人,通报曝光132件157人。

(四)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好

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监督,严肃查处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25件425人,推动形成“严新细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专题调研和专项整治,建立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通车”机制,设立基层观测点24个,监督推动基层减负,促进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落实。

持续纠治享乐奢靡之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日、关键节点,完善群众举报、大数据排查等方法手段,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制定实施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一桌餐”吃请具体规定,开展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等问题专项整治,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严防反弹回潮。全市查处享乐奢靡问题326件326人,通报曝光180件208人。

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劲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开展容错纠错、精准问责、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工作,不断彰显执纪执法温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落实市委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容错认定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精准问责,全市问责党员干部255人,处分139人,组织处理116人,避免了一问责就动纪。回访教育567人,澄清正名6人,切实保护干部积极性。

(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343件,立案2866件,处分2532人;办理“两规”和留置案件125件125人,移送司法机关92人;市、县(区)两级立案查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341件343人,涉及县处级121人、乡科级224人。重点查办了邹惠来、张海军、王晓冬、曹志强、李爱军、郭克勤、史翰章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深化以案促改。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力求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提高建议质量,全市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45份。特别是针对民政、人防、供销系统系列腐败问题,通过政治生态报告、典型案件剖析、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开展培训75期9900余人次。连续4年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组织开展“廉政一日”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倾斜的坐标》(1-4),编印《2018年以来全市查结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选编》《村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注重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创作廉洁“微视频”,打造廉洁文化主题公交车,开展“清风传家、严以治家”主题廉政教育等,营造了崇廉尚廉氛围。

(六)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依法产生市、县(区)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在全市30个乡镇、17个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围绕线索管理、协作配合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市监委就供销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市、县(区)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并积极推进市管国有企业、市属大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提高派驻监督效能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召开派驻监督工作会和室组联动座谈会,着力提升监督效能。2017年以来,市直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45件,立案182件。 

构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机制。落实省纪委监委“1+1、1+N、1+X”工作机制和“4+2+Z”联动模式,探索建立“(1+N)+X+1”机制,完善规范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处置、问题整改反馈等制度,着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监督工作“统分统”机制,实行重点监督工作统筹谋划、分片作战、汇总研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9份。制定《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日常基础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召开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座谈会、“做实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研讨交流会,进一步推动监督质效提升。

完善常态监督机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召开“四种形态”研讨会,制定《市纪委监委适用从宽处理的实施意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82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9.7%,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建立完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动态监督。实行约谈制度,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督促问题整改。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监督调研,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七)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组建市、县(区)巡察机构,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全覆盖任务落实。坚守政治定位,明确“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统筹开展常规、专项、专题巡察,探索实施提级、交叉、联动巡察。2017年以来,分8轮完成对68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并开展扶贫领域、营商环境、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和供销系统专题巡察,发现问题2152个,移交问题线索262件,实现了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凝聚巡察监督合力。建立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发挥市级巡察中枢作用,对上接受省委巡视机构领导,对下加强对县(区)指导,推动上下步调一致、同向发力。落实省纪委监委“1+X”机制和市纪委监委“(1+N)+X+1”机制,制定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意见,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效衔接、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巡察质效。

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把巡视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深化治理、推动改革结合起来,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实行《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以量化打分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相关单位真改实改。五年来,推动完成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109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77个;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08件,处分87人。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注重加强班子建设。市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发挥引领作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次,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班子凝聚力。组织班子成员深入派驻机构、县区纪委、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进一步夯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两强一促”、“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月”活动,并采取域外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等方式,培训207批次5228余人次,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注重以干代训,通过抽调办案、联合办案等形式,增强干部实战本领。选优配强干部,招录调入干部222人,交流106人,35岁以下干部占比达到30.25%,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组织编制《工作手册》,进一步厘清职责,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委机关作风大整顿、监督执纪工作教育整顿、廉政风险排查、纪律作风自查、新进干部纪律作风专题培训等活动,营造了求真务实、干净干事的良好风气。认真落实《规则》《规定》,制定完善执纪执法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履职行为,促进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坚决防治“灯下黑”,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7人,组织处理27人。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勇担使命、忠诚履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辽源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方法,深化“1133”工作思路,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还不实,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显性减少、隐形渐深”,不正之风更加隐蔽复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等。同时,纪检监察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对政治监督认识不深、把握不准,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不”一体推进不够均衡、干部履职能力有待增强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加快推动新时代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后五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三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提供坚强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辽源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按照省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实落地。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围绕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强监督。聚焦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特别是围绕打造“一区一城一地一园一镇”高质量发展载体、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深化“五大改革”、推进“三百工程”等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加强常态监督和专项监督,着力查处和纠正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营商环境监督,紧盯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坚决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中梗阻、“卡脖二”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质提效。围绕净化政治生态加强监督。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调研,深入做好政治生态研判,探索构建评估体系,推进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圈子文化、熟人政治、好人主义”问题,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一体推进“三不”,着力提升反腐败综合效果。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路径载体,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使“三不”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加大惩治震慑力度。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形成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产资源富集、财政金融投资密集等领域,坚决查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以及税收金融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入落实《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行贿多人的严肃处理。强化促改促建促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指导意见,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成果,综合运用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案件剖析报告等方式,深入挖掘责任落实、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治理。组织开展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巩固深化廉政教育。继续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建设市廉政教育中心,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采取拍摄专题片、通报典型案件、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廉政一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因素,培育党员干部政治气节和政治风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根基。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优化治理格局、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落实省纪委监委“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办法,深入实践“(1+N)+X+1”机制,强化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在力量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制度共建等方面打通堵点、联通断点,切实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省纪委《任务清单》要求,每年制定同级监督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事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健全完善约谈制度,加强上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书记约谈、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约谈、上级纪委领导与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调研督导等方式方法,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持续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三项改革”,以改革增强动力、以创新破解难题。突出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领导;落实“五个协同”,强化市、县(区)派驻力量,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监委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等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四)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为转型发展凝聚力量。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增强纠治“四风”实效上持续用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营造良好氛围。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坚决纠治对上级决策部署不上心、不务实、不尽力,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深入治理套会陪会、变相发文、工作群过多过滥、多头重复检查等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深入整治享乐奢靡问题。紧盯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交叉互检、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利用科技手段和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四风”监督。注重对“四风”问题的源头治理,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深化治理、破解顽疾,推动基层深化移风易俗、加强规范引导,切实管出习惯、抓出长效。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有关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动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贯彻省纪委容错纠错十条和市委鼓励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发挥市委容错纠错裁定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把容错纠错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审慎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切实保护干部积极性。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五)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监督整治力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重点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千村示范创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完善基层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巩固深化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化水平,促进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务实为民。

(六)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深化实践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高质量完成八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切实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以服务保障“国之大者”为主线,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实施政治巡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创新方式方法,研究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直接管用有效的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提级、交叉、机动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切实提升巡察质效。发挥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深入落实“1+X”工作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调配合,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市级巡察机构为中枢,推动市县巡察与巡视上下联动,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领导指导,以巡察监督实效推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和巡察办统筹协调职责,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成效评估,督促党委(党组)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建好用好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巡察,把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七)坚持从严从实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刻把握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注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明是非、知大局,读原著、悟原理,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在坚持“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中作表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努力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着力打造专业化队伍。深化全员培训,通过办班培训、选派参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水平。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视野,严把进人关口,加大干部交流,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不断把平台技术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大力锤炼优良作风。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以上率下,狠抓行为规范,持续整治“庸散怕浮奢”等作风问题,推动形成“严新细实”良好作风。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激发干事热情。坚决防治“灯下黑”。严格执行《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则》《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认真贯彻《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守正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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