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来源:本站原创浏览:

完善监督体系  忠诚履职担当

为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8日)

 

我代表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柴伟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坚定有力

严明政治纪律。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盯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东辽河流域治理等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查处失职失责问题87件87人;监督推动“大棚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查处违建别墅问题2件2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市、县两级立案查处14件14人,并督促人防系统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研判政治生态。实行政治生态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政治生态专题调研,集中听取县(区)和市直部门政治生态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督促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建立市、县(区)党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精准把脉,及时掌握“树木”和“森林”的情况。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要求受到谈话函询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复函干部选拔任用、因公因私出国(境)、表彰奖励等征求廉洁自律意见82件396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4人次。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压实政治责任。市委和市纪委持续传导压力,市委有9次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上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严肃要求。坚持会议述责,市委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展述责述廉,做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加强约谈督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8人次,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约谈提醒力度,特别是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市委书记集中约谈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不同层级约谈170人次。强化追究问责,共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54人。

(二)深化专项整治,群众利益得到维护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责任落实的意见》,通过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助力脱贫攻坚。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贫困村及相关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发现5方面11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5件25人,通报曝光9批次26件33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建立市纪委市监委领导联系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成立10个工作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县(区)、乡镇、村和市直重点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着力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并聚焦重点案件,强化深挖彻查和责任倒查。全市累计查处涉腐涉伞问题200件200人,立案148件14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市纪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明确14项整治任务,落实牵头和参与部门责任,通过双周调度、每月统计、召开推进会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市纪委市监委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整治成果。

(三)深入纠治“四风”,作风导向更加鲜明

聚焦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经常性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47个,其中即知即改问题12个,问题线索35个。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批次34件35人。

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明确5个方面27项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和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围绕市委重要工作部署,与两办督查室紧密配合,对环保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组织处理3人,通报曝光6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聚焦激励干部担当、营造干事氛围。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推动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就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涉企检查执法、作风效能等方面开列监督清单,坚持涉企违廉问题线索随访和快速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影响企业合法经营、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立案查处侵害企业利益问题12件12人

(四)做实监督职责,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纪律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四种形态”为抓手,推进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10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87.2%。特别是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梳理排查市管干部谈话函询处置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回头看”,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监察和派驻监督。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30个乡镇、14个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深化辽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派驻监督制度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启动市管国有企业、市属大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动县(区)实现了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坚持“1+N”模式,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53件,增长29.3%。

坚持常专结合,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开展七届市委第五、第六轮常规巡察,聚焦“六围绕一加强”,把“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抓”等重点工作纳入监督内容,共巡察25个市直部门,发现问题396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聚焦脱贫攻坚,对4个县(区)和14个市直重点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8个,边巡边改问题61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第五轮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分别为96.4%、97%。

(五)保持高压态势,惩贪治腐扎实有效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和各类顶风违纪问题,着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181件,处置问题线索1123件,立案746件,处分653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采取留置措施55人。市、县(区)两级立案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98件98人,其中县处级38人。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检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市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持续推进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以案促改”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市共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38份,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入开展纪法教育,依托市委党校培训23期2300余人;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倾斜的坐标2》,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组织全市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省管干部家属,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一日”活动;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忏悔录》,组织观看《警醒》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受教育2.1万余人次。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关怀,回访受处分干部132人。

(六)狠抓教育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提升政治素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通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市委审核批准对市直部门一把手谈话函询6人次、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29人次,批准作出市管干部处分决定32人次。

提升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学习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赴浙江大学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培训,分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专题学习,并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全年培训56批次1256人次,实现了全覆盖。加强信息化建设,“12388”电话举报和来访接待系统投入运行。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市纪委市监委选调优秀干部25人,交流任职8人,提拔为县处级领导干部13人

提升监管力度。严格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则》《规定》,制定完善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方面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理念,严格落实“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等要求,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落实留置场所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日巡查、周回查、月飞行检查“三查”制度,保证了审查调查安全。坚持刀刃向内,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1件,立案并给予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3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有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不多、流于形式,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管,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一些干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会议代替落实、以留痕代替工作,上推下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些基层单位滥发津贴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办理低保、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基层“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日常监督投入力量不足,“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干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一个目标、一条主线、三项重点、三个统筹”工作思路,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目标,以推动新时代辽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统筹深化“三不”“三项改革”“三转”,科学、严密、有效地谋划思路举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牢牢坚守初心使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破除贯彻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违反制度、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等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管党治党不力、组织生活不严肃、搞“圈子文化”“熟人政治”等问题。持续深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落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靠要和大而化之等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在辽源落地生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要聚焦落实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推进“五大改革”、构建“六个体系”,紧盯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全市大督查工作,加强常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官本位思想严重、应付思想和短期行为突出、工作不务实不落实等问题。按照“条管着条、块管着块、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层级、各领域切实加强党建、压实责任、担当作为、推动发展,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回头看”以及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脱贫工作绩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情况,加强调研督导、约谈提醒和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把保障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案件和线索的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循线深挖彻查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做到精准“打伞破网”。继续抓好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推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注重发挥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探索开展民生监督和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完善长效监督机制,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等问题,推动基层干部廉洁用权、务实为民。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管理、投资入股获取高额利息、利用职权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净化融资环境。深入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专项整治。加强对违建别墅清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解决排查不彻底、认定不准确、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建别墅审批监管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清查整治任务。开展规划区域征收拆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征收拆违、改造老旧小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在土地征收、协议谈判、补偿支付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回避问题矛盾、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三)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细化责任清单,坚持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大约谈提醒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监督推动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执行落实,实行重要问题、重要线索径报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抓住“管人”和“管业务”两个关键,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实现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推动基层监察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认真落实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线索移送、退回补充调查、提供证据、沟通协调等工作,不断提高监察工作效能。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关于深化辽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市属大专院校、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强化“三为主”,落实“五个协同”,完善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制度,实现派驻监督“形神兼备”。健全工作衔接、力量统筹、信息互通和成果共用等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强化纪委监委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充分利用政治生态调研、一对一谈心谈话、专项监督检查、听取专题汇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并结合信访举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等情况,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实施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有针对性地督促推动下级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情况,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科学界定“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使“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科学合理、有力有效实施精准规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准确界定问责对象,科学划分责任,严格程序规定,做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加快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要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治“四风”作为长期系统工作来抓,做到动态把握、持续深化、长效常治、化风成俗。坚持站在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政治纪律查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着力纠治官僚主义发号施令、形式主义敷衍应对的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转作风、接地气、抓落实。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交叉互检、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和“大数据”监督,防范和查处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敛财、收送电子红包、借机下线旅游、违规吃喝,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收送字画、工艺品、文物“雅贿”等问题。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对反映“四风”问题举报优先办理、迅速核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企业服务年活动和营商环境改革,深入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护航”行动。聚焦涉企审批服务、检查执法等重要事项,建立涉企问题收集、受理、处置、反馈“绿色通道”,强化督查检查、查处问责,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坚决查处纠正人为设置门槛、吃拿卡要、加重企业负担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推进干事环境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制定我市容错认定会商研判工作制度、对被诬告陷害人予以澄清正名的制度,对容错案件一事一议,对诬告陷害行为严厉查处,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怀,使干部振奋精神、干事创业。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巡察政治定位。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常规巡察,高质量完成七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丰富监督方式,围绕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联动巡察,切实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上下协调联动。落实《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紧跟省委巡视步伐,合理统筹市县巡察任务,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监督相互协同。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压实巡察主体责任,稳步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成果公开、日常监督等制度机制,加强日常调度、专项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视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到位。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完善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七)深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惩腐肃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坚决查处和整治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税收领域失职失责、国企领域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统筹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形成震慑。注重强化治本措施。坚持一体推进“三不”理念思路方法,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着力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特别要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加强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采取拍摄专题片、通报典型案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以及开展“廉政一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坚持政治过硬。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持续彰显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党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能力过硬。聚焦专业化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办班培训、选派参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和信息技术调查实验室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建立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注重引进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坚持作风过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方式,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激发干事热情。深入学习郭明亮等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事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务实创新,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能力,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要坚持纪律过硬。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完善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风险的制度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人员借调、指定管辖和办案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评估,确保安全文明、公正规范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树立刀刃向内的革命精神,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闭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