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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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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月23日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163人。

       市委书记柴伟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推进新时代辽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柴伟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陶治国同志工作报告的部署,充分肯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分析形势,直面问题,明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8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强化监督首要职责,监督效能不断提升;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正风肃纪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推进惩腐肃贪,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强化;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第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践行“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落实“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优化政治生态,实行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治生态状况汇报制度,充分发挥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监督和推动解决熟人政治、圈子文化等影响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提供依据。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加大约谈提醒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第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坚决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指导县(区)纪委监委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和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法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注重加强日常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大教育提醒和谈话函询力度;注意保障党员干部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第四,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进一步彰显利剑作用。突出巡察政治定位,着力发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完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提高巡察质量。抓实问题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第五,严肃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改进干部作风。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破除作风“五弊”,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从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继续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行为。

       第六,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惩治力度,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第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强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监督之下。提升专业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视野,不断充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开创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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