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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三措并举完善办案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浏览:

辽源市纪委监察局突出主业主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措并举完善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全力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实行重要线索下管一级制度。建立全市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县(区)纪委每月月末定期上报涉及乡科级干部线索以及村、社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线索,市纪委常委会集体排查研究,提出分流处理意见,并建立台账逐件进行督办,确保不流失、及时办结。

实行重要案件指定调查制度。采取“责成立案、跟踪督办”,“异地交叉、协同办案”等模式,打破县(区)纪委单打独斗局面,根据案情需要调遣县(区)纪委的办案力量,有效排除干扰确保快速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锻炼基层一线审查人员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工作水平。

实行月调度、季汇报、半年总结和通报制度。每月底调度当月情况、每季度末听取工作汇报、半年总结通报全市查办案件情况。对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县(区)纪委和市直派驻机构,约谈主要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督导。(辽源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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