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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表时间:来源:辽源市纪委市监委浏览:

      “为什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党中央要再次修订《条例》?这次修订有哪些主要特点?修订了哪些内容?与原《条例》相比‘新’在哪里……”这是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于忠平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时的开场白。

       12月13日,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全体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室(部)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学习。

      “此次集体学习会也是一次专题培训会,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重点内容,持续深入落实,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施玉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

      “我们在组织干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专题辅导内容,既有理论性的条文解读,又有典型性的案例剖析,更有操作性的实践指导,不谈‘高大上’,只讲‘接地气’,旨在让参会同志听得懂、用得上、能解渴,为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充满电、加足油。”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施行后,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印发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从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四方面作出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着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高,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市、县(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学习宣传《条例》专栏9个,刊发解读、访谈、释义等信息200余条,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订阅《条例》系列辅导用书17700余册,为全市党员干部自学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干部培训计划,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一日”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宣传常态,抓实学习长效,抓严监督检查,持续营造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浓厚氛围,确保《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根。(辽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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