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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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住建局党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县住建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凤鸣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王立国同志、秦洪飞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二)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牵头,带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梳理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最终形成《中共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台账,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明确自身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要求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基层单位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和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求各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锁定整改目标,卡死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县住建局党组统筹领导下进行,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各责任科室、基层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于2023年7月24日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质效落实,努力实现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①县住建局党组积极带头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自整改开始以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共主持召开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3次,切实提升住建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通过不断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到中心工作发展中,为各项工作打好理论基础。

②通过建立党员干部党建工作群,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每月向各支部推送学习内容4次,规范党员干部学习内容,确保党员干部学习成效。

③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及按时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县住建局建立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监督检查机制,并于2023年第二季度抽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10人次,学习笔记及个人自学情况均已按要求完成,县住建局党员干部学习成效持续向好。

2.关于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薄弱,监管职责难以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①近两年,县住建局招录新公务员3名,转任1名,新招录事业编1名。为充实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力量,按照个人能力及所学专业,将5名新任干部分别安排到建筑业管理科、安全科、质量监督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并组织新任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已有4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1名由于工作时间不足,已报送至司法局,待司法局组织统一考试,不断充实执法力量。

②加强专业培训,2023年县住建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共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司法培训,每人学习40学时,并全部通过东辽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参加省厅组织司法培训3人次,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工作能力。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①一是构建城市“双修”长效机制,为统筹推进全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实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为了有效解决我县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东辽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县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部门,2020年—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共66个,楼房169栋。通过东辽县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对给水工程、污水管线、热力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自行车充电桩等进行改造。二是夯实制度及建设,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22年3月1日出台《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划分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完善可持续的物业管理机制。我县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县住建局对物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并组织召开《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会,会议由王立国副局长主持,白泉镇、各社区、各物业企业参会。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明确县住建局牵头任务,组织研究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②2023年来县住建局共开展参与联合执法进小区11次、共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余人,共6家单位参与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分别是白泉镇、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执法局、自然资源局。通过联合执法对小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检查内容有电梯安全、消防安全联合检查4次,处理楼道堆放杂物3处,违法车棚拆除3处,暖棚拆除5处,拆除违法违建8处,以上问题均已解决处理,并按照部门联动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参与联合执法进小区,实现物业小区管理法制化。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①建章立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制定信访维稳防范化解应急预案,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进京赴省零上访。

②深化信访隐患排查。县住建局征收部门对中医院(福景苑东侧)地块24户被征收人逐户约谈,了解掌握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个人诉求,根据诉求排查信访隐患,暂未发现信访隐患,切实加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③压实信访责任,配合信访部门完善住建领域信访隐患清单,实现重要节点、重点人员点对点包保,明确重点人员包保领导、具体责任人,并一人一策制定稳控措施,定期与信访部门沟通化解情况,确保住建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向好。

④进一步优化服务。征收工作人员深入到地块通过设立政策咨询台、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房屋征收政策,重点对房屋征收政策、工作程序、补偿安置办法、评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知识普及,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物业治理方面在县住建局一楼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反映问题5件,解决5件,通过解决群众问题,从源头化解隐患。

⑤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包保责任,建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凤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王立国同志、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崔景明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征收信访问题包保责任工作机制。通过积极与被征收人沟通,宣讲政策,现就征收问题提起行政诉讼的12户已全部化解。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切实提高县住建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并严格落实东辽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试行)》(东委〔2019〕32号)文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②针对性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2023年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组织召开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党课学习3次,并通过建立党员干部党建工作群,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每月向各支部推送学习内容4次,切实将学习教育贯穿思想政治提升工作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①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始终明确自身“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抓好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制,2023年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中,切实做到党建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②县住建局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住建局党组重点工作内容,2023年来召开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③县住建局党组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管理和监督融入工作全过程,紧盯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2023年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提醒8人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分管领导王立国同志、秦洪飞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2人次,切实做到及时督促整改纠治,推动住建领域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④深刻查摆问题,查找全局廉政风险点。按照县纪委相关要求,县住建局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抓具体的工作方式,要求局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来各科室共查找廉政风险点6处,并根据风险点制定自身监督预防机制6项,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县住建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⑤县住建局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上对2022年三位领导干部的违纪处分进行通报,为县住建局全体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会上党组书记李凤鸣同志强调,分管领导、中层干部要抓好分管领域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及时督促整治纠治。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红线底线意识。

2.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①为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将省住建厅2022年10月18日公开发布《吉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发到社区、物业企业,对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管理,目前已对202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进行公示,7家物业服务企业均为红榜。

②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研究制定县住建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文稿校对按照谁起草谁校对的原则,压实科室负责人、领导班子责任,严格发文审核管理,杜绝照搬照抄问题出现,确保发文质量。

③明确管理办法,县住建局在《吉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未出台之前采用《辽源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县内物业企业进行管理,现《吉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发布后,转发到各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我县物业服务活动的服务企业开展信用管理,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要求各社区及物业企业抓好落实。

3.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①完善内控制度,县住建局制定并传达学习《县住建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财务制度开展资金拨付工作,尤其在拨付金额超过1万元时,严格遵照“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党组书记总体抓、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2023年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1次,同时县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对基层党支部计划开展半年抽查、年度普查,2023年7月已开展党建检查1次,通过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②县住建局党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县住建局党组将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抽查中不合格的党组织责令整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县住建局质监征收联合支部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将在以后主题党日中加入参观学习、集体活动、观看影视教育片等活动形式,并做好学习活动的记录工作。做到长期坚持,加强党建工作活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领域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主题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加强基层党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支部规范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议事规则,合理安排会议议题,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注重全方位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三)坚定公仆意识,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持续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督查方式与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5108165;通讯地址:辽源市东辽县东辽大街41号,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136600;电子邮箱:dlxzjj2020@163.com。

              

 

              中共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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