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东辽县委第三轮巡察完成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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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11月27日,十三届东辽县委第三轮巡察的2个巡察组,完成了对县司法局、县文广旅局、团县委、县妇联、甲山乡、甲山乡山西村、云顶镇、云顶镇云顶村8个党组织常规巡察的进驻工作。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县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对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县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和“三定”规定,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情况,深入实施巡察监督。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全面如实反映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把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巡察组实施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各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期间设立信访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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