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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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辽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草案)

(审议稿)

 

中共东辽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3月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8人,列席132人。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伟国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推进新时代魅力东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王伟国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新时代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形势,就旗帜鲜明讲政治、标本兼治抓反腐、毫不松懈转作风、完善体系强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体现了县委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1133”工作思路,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努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稳妥深化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四风”树新风;突出力量统筹和监督贯通,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治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进一步深刻理解、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新时代魅力东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效化。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三新一高”“六稳”“六保”以及维护粮食安全、加强黑土地保护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实施“六大战略”等重要部署、重点任务,着力纠正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聚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监督,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加强对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更好地凝聚到干事创业、推动发展上来。

第二,聚焦“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查处力度。深化供销、供热、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进一步提升震慑效果。充分运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研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等,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治理。组织开展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一日”活动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困扰基层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文件会议压减不力、表格数据多头填报、各类“进村”督导考核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切实为干部减负松绑。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叉互检、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综合运用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科技手段,严肃查处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党员干部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问题,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重点对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中小学生营养餐腐败问题、教育医疗采购环节腐败问题等开展监督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等问题以及窗口单位、行业部门和基层“微腐败”行为。

第四,提升站位、精准定位,有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协助县委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稳步推进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适时开展专项、专题巡察。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完成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1+X”工作机制,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开展“巡乡带村”工作,推动和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质效。做好巡察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合理简化村延伸巡察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对村巡察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

第五,深化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和市纪委监委“(1+N)+X+1”机制,深入实践协作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实现“统分结合、一体联动”的大监督格局。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实行党委(党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清单“三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其履职尽责、勤政廉政。编制《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业务指导手册》,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成果,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继续深化派驻监督改革,落实派驻机构“1+5”工作机制,健全“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第六,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继续以创“五型班子”为载体,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上级调训、自办培训、视频培训、研讨交流、业务课堂等方式,推进培训全覆盖。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实战本领。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加强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执行力,严格职责权限,严格程序规定,狠抓规范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毅前行、担当作为,以扎实工作成效更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时代魅力东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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