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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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职责定位  主动担当作为

为推进东辽全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2021年3月4日  审议稿)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王伟国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1133”工作思路,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上求实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

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纪委监委迅速安排部署,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196次,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查处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17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150余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方面加强监督、保障落实。聚焦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问题谈话提醒25人,批评教育22人;派出两个监督工作组,对辽河源水源保护区和泉太镇河道边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核查,督促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长效治理建议,收到明显成效。扎实开展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治理,清查出违建别墅5处26栋,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人防领域腐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监督,督促县住建局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0余万元。

督促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对县级领导和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谈话并逐一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结合监督调研、常规和专项巡察及年度绩效考核,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党委(党组)健全“三个责任清单”,把责任和任务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强化同级监督,通过《廉情抄告单》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向副县级领导反馈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督促履行“一岗双责”。

(二) 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盯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对全县21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8项。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1件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批6起7人。约谈13个乡镇和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查处涉腐涉伞和失职失责问题45件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诫勉谈话6人。扎实开展“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对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安恕镇、足民乡等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乡镇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项。

大力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问题139件139人。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案件统计分析等方式,梳理“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并督促推动农业农村局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为精准开展监督、深化专项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监督首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探索建立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口纪检监察室具体参与、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协作联动的片区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研究制定《东辽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强化村级监督力量完善基层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加强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约谈提醒,就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约谈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79人次,对新提拔交流的68名县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意见92件186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9人次。完成全县329名县管干部廉政档案,为强化日常监督、政治生态研判提供基础保证。

积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研究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并统一规范了诫勉谈话等工作程序。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05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4.26%、30.1%、1.57%、4.07%,结构占比得到逐步改善。

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制定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和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79个,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8个,十二届县委巡察任务完成93.4%。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严厉纠治“四风”,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盯住节点集中查。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公车管理使用、公款消费、值班值宿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次,会同两办督查室抽查防汛值班、物资保障等情况,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回头看”,持续发力正风肃纪。

突出重点深入查。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研判和处置力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2件,处分17人,组织处理55人。开展解决当前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4方面12项具体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带着问题精准查。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开展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节日期间收送礼金等问题严肃处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31件,处分36人,组织处理95人。

(五)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持续保持“不敢”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34件,处置问题线索347件,立案审查调查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17人次,其中,县管干部10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人,留置1人。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组织开展办案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无事故。

不断扎紧“不能”制度笼子。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涉腐涉伞和失职失责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及“三资”管理方面违纪违法问题,深挖典型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5个,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强化以案促建、以案促改。

切实强化“不想”教育引导。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和党校培训的重点内容,为党员干部征订廉政教育刊物1760份,组织47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联合县妇联开展清廉家风征文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国家监察》《倾斜的坐标(二)》,通报典型案件11批22起28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10次。开展“聚焦监督首责,提升监督质效”学习研讨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完善思路、谋划措施、抓好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水平。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围绕线索管理、办案结果备案、做好“后半篇文章”、政治生态报告、案件统计分析和审查调查安全六方面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相关规定(试行)》,促进工作规范提质,确保安全文明、公正规范执纪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对干部常教育、勤提醒、严要求,严明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一些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有的单位政治生态还不够健康, “圈子文化”“熟人政治”问题有待解决。“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领域层面顽固存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仍有发生。农村信访举报总量居高不下,一些问题线索得不到有效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监督工作特别是日常监督仍然是短板,“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还没有真正破解,“三不”一体推进不均衡,以案促改工作还不够深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实践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工作创新,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东辽高质量转型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吃透把准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以省、市纪委全会提出的“1133”工作思路为基本遵循,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把准目标方向。紧紧围绕推动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探索实践。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政治监督做深做实;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载体抓手,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突出力量统筹和监督贯通,完善协作区工作机制,构建统筹衔接、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基层监督。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统筹,有效推进工作。重点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补齐一体推进“三不”短板;重点整合派驻监督力量,确保“三项改革”落地见效;重点把握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紧跟上级纪委监委步伐,结合东辽改革发展实际,提高站位、精准定位,把握政治监督重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等,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东辽落地生根。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好监督保障。围绕推动工业“两化”和农业“六大园区”建设,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消极应付、配合不畅、推进不力等问题;紧盯5000万元以上项目及列入省“三早”项目,开展重大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审批滞后、服务不到位、推进迟缓等问题,促进项目建设落实落地;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中梗阻”、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城乡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城乡征收拆迁、非煤矿山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站台撑腰、损公肥私等问题,保障市委和县委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常态化监督调研,定期综合研判,力求为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精准画像”,并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实行下一级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整治“圈子文化”“熟人政治”以及拉帮结派、人身依附等破坏政治生态问题,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提醒谈话,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净化党内风气。加强对县、乡(镇)、村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树立鲜明的干部作风导向。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查处震慑、监督防范、制度建设等工作。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整治对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治服务群众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坚持本级、下级一起抓,重点纠治开会发文套路化、调研检查形式化、工作安排随意化,以及不切实际乱加码、向基层甩锅责任等问题,切实为干部减负松绑。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重点,严肃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重点纠治农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交叉互检、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和“大数据”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信访举报、典型案例分析,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源头防范。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旗帜鲜明保护干事创业,把“三个区分开来”和用好“四种形态”结合起来,落实落细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容错免责会商研判工作办法(试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让干部心有奔头、干有劲头。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大监督整治力度,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加大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加强扶贫项目和资产监管,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落地。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的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强化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督促推动行业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行业乱象整治。持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下更大力气深化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集中整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事业单位和公益岗位人员吃空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贫困和残疾学生资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认真总结分析前期开展的监督调研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推动解决“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纪检监察协作区划分,落实监督工作任务,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核资工作不实、“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贪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收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继续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情况专项监督。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查处,确保整改成效。

(四)注重提升巡察质效,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提高巡察精准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探索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实现途径。精准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坚守巡察政治监督定位,突出“三个聚焦”,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部署要求、县委中心工作、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根据巡察对象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督内容,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方式方法创新。注重分类施策,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特征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直接深入窗口单位、村屯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确保问题巡深巡透,整改不留死角。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围绕信息沟通、提请协助、集中会商、工作保障等方面,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效衔接、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实效性。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联动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督促乡镇和职能部门牵头整改,切实凝聚整改合力。落实落细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整改督促机制、评估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相贯通,最大化运用好巡察监督成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专职巡察干部,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建立健全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等制度机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把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五)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探索工作创新,破解监督难题,推进监督的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强化力量统筹和监督贯通。进一步运行完善片区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推进片区协作实体化运行,形成“1名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4至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的监督工作模式,实现运行一体化、工作一盘棋。健全完善统筹机制,赋予党风政风监督室在监督工作中的统筹综合职能,统筹谋划、安排和分解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推动、综合分析等工作,通过工作统筹和片区协作,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相统一、相衔接,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联动、一体推进。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深入研究派驻机构人员配备问题,配齐配强派驻监督力量,健全完善日常履职考核机制,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实行派驻机构集中管理,在保持现领导体制、组织架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强化“室组”联动、片区协作,视情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轮流驻点监督,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深化拓展基层监督。强化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办的领导,推动双层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三转”精神,执行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要求;制定《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建立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清单,统一规范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及各类文书格式,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社区)全覆盖,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推动改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待遇保障,不断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健全、运行有序、监督有力;面向村(社区)探索建立监察联络站,加强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探索加强“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研究制定“一把手”监督办法,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市纪委监委廉情抄告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同级监督。建立“两个责任”约谈制度,实行定期约谈、问题约谈相结合,加强上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书记约谈、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约谈、上级纪委领导与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结合省级监督工作数据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度。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目标导向,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完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办法,督促推动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提高谈话函询质量,适时开展谈话函询“回头看”,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注重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备案,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问题。严格执行纪法规定,严格执行线索研判、集体决策、咨询会商、请示报告等工作程序,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落实上级要求,稳妥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六)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查办案件质量。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在精准处置、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把审查调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决心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突出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土地开发、税收金融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法系统腐败问题;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漠视群众诉求,与民争利,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突出查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切实提升警示震慑效果。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人员。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实现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统筹统管。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提高典型案件剖析、专题报告和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把日常监督、查办案件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会商研判等方式,力求指出问题具体准确、分析原因深入透彻、提出建议合理有效。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反馈、回访和评估机制,通过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及时跟踪建议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了解制度建设情况,从严从实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化治理,切实把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做深做细做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发放《忏悔录》、开展“廉政一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推进警示教育多元化;开展纪法教育,把党纪法规教育作为全县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县委党校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提高教育针对性和覆盖面;落实廉洁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创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担当型、严谨型“五型班子”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跟进,努力做到“四个提升”。提升政治能力。坚持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成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家辅导、座谈交流、体验红色文化等方式,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提升业务能力。向上看齐、下借上势,强化全员培训,通过上级调训、自办培训、视频培训、研讨交流、业务课堂等方式,推进培训全覆盖。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老带新、以案带训以及抽调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项工作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实战本领。选优配强县、乡(镇)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入力度,充实法律、财会、审计及文字综合等人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提升执行能力。建立领导领题调研和牵头督办落实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工作、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推动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结合部门分工细化任务,进一步加强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制定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工作提标提效。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规则》《规定》,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和协作配合,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面梳理工作职责,绘制业务流程图,编制《工作手册》,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工作。适当调整内设机构职责,赋予1个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专职专责,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排查风险隐患,健全完善防控措施,构建内部监督网,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失职失责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维护清正廉洁干部队伍形象。

同志们,步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积极进取,全力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东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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