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海同志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来源:本站原创浏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金立海同志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仇景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决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律检查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召开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专题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宣传宣讲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升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的新变化,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党纪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提升

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参培参学3700余人(次)。开设“清廉东辽”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以县委名义下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见》,召开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74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倾斜的坐标》。分5批次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了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力度,全年通报曝光9批次,通报典型案例40起,有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夯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进一步增强

组织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定绩效档次的依据。以县委名义下发《中共东辽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致副县级领导的一封信》,进一步细化副县级领导对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全县230余名县管干部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对新提拔、交流的80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约谈全县13个乡镇、41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83人。责令2个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5个乡镇分管领导和25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3名工作失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交办的70个信访件认真查处,下发通报2期,追责党员干部43名。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惩治腐败成效明显

结合实际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88人、谈话函询22人,诫勉谈话42人,党纪轻处分141人,重处分23人。持续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57件(次),立案审查16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4人,其中,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人,同比增长66.7%,移送司法机关7人。以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紧盯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问题。2017年,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个,处分39人。在全县13个乡镇新建标准办案谈话室,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五)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前夕下发禁止性通知12次,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围绕干部工作作风、公车管理使用等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5次,针对23个县直部门和乡镇存在的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工作时间睡觉或不在岗等问题,视情节分别对“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审查了党员干部违规办理低保、违规聚餐饮酒、公车私用、借机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等“四风”案件,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破除陈规陋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安石镇率先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协调电视台将安石镇的做法拍摄成宣传片全县推广。“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经验推广现场会在安石镇召开后,其他乡镇相继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勤俭节约、崇尚文明的新风尚正在形成。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全力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巡察机构,配齐配强巡察队伍,为巡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2017年开展两轮巡察,巡察乡镇和部门18个,向县纪委、被巡察单位、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67个,已经立案11件,函询1件,提醒谈话1件,初核了结32件。对13个乡镇和2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梳理出问题54个,发现问题线索6个,立案1件,正在初核4件,了结1件,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政治责任,党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纪委认真履行“施工队”专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动,精准施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完毕,划转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5个,已完成首批8名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人员调整配备,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认真开好纪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两强一促”活动,委局机关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专题党课5次,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专题研讨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东纪讲坛”4期。组织全县4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业务培训。组织全县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辽源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测试,选推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知识竞赛。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教育整顿活动,对梳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通过组织学习、组织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规范提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还不深,主体责任落的还不实;二是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还不强,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还需加大力度整治;三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反响还比较大;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两强一促”活动成效还不显著。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东辽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开展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基层纪委要严格对标,每年要向县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抵制“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严肃查处。

强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要整体把握本地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通过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认真落实好县委出台的容错免责机制,区别不同情况,把握执纪界限,坚决地保护和支持那些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要加强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层层建立并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二)持续深化监督体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能力

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协助县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紧盯“三大问题”,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机制,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成效。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健全工作指导、管理监督、综合协调、述职述廉等制度,赋予派驻(派出)机构监察职能,强化压力传导,促进派驻(派出)机构充分履职,推进派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派驻(派出)机构“探头”作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后续工作。要认真做好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坚决防止线索泄露、遗失。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及省纪委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将参照规范留置场所标准,新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共733.31平方米的标准留置室,目前,土地选址、土地预审、环评等均已获批。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

重拳整治作风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东辽跨越发展大局,找准定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聚焦软环境建设,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软环境整治和巡察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纪委领导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工作之中,重点纠治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推绕拖等问题。既要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担当者担当、改革者有为;也要紧盯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背后说三道四、整事坏事的,坚决严肃查处。要聚焦隐形变异“四风”,从严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私车公养”“一桌餐”、办公用房超标、变相发放津补贴、借出差之机下线旅游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

作风建设抓常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具体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重要节点,及时下发禁止性规定、发送廉洁短信、开展谈话提醒,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增强警示效果。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要聚焦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增强群众感情,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教学、干部培训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黄大年、南仁东、吴亚琴、陈丽华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警示教育会、设警示教育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注重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提高防止和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要注重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决不让严重违纪违法的成为“漏网之鱼”。适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对接受组织谈话函询和出现违纪问题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谈话函询要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对谈话函询的再监督,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严肃调查,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挥执纪监督和巡察监督作用,落实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推进纪律建设常态化。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以及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五)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推进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要紧盯重点人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案件,着力查处本级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项目、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紧盯重点线索,对上级交办线索、检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以及执纪监督、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析,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深挖细查,扩大战果。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的案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健全执纪审查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现象。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强化督查督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要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要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敢于曝光。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格追究。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督促下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

三、以履行好新的历史使命为己任,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自身肩负的光荣使命,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为新起点,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忠诚于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时刻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着眼队伍融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本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要持续深化“两强一促”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举办培训班、办好“东纪讲坛”、以案代训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本领。要加强实践锻炼,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实践中,提升能力、增强本领。

三要锤炼过硬作风,敢担当善作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坚守职责定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要坚守党性原则,敢于动真碰硬,铁面执纪执法,不消极懈怠、不回避矛盾、不当老好人,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于说不,勇于做坚决斗争。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要强化自我监督,恪守清正廉洁。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工作规程,规范职责权限,健全内控措施,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让权力得到严格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一案双查”,认真核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关闭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