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海同志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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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督效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加快东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金立海同志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仇景锐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着力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举办读书班,讲好专题党课,强化调查研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推进专项整治,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体现到具体行动上。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举措,加强政治监督。清查整治违建大棚房,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宣传解读党纪法规。11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31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参与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奖知识答题”,征集“廉洁吉林·红色初心”微视频。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批次36起,组织70余名领导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召开6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实效。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科学研判政治生态,及时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

(二)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和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严不实及违纪违法问题,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2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县纪委县监委深入贫困村及相关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发现4方面4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统筹推动12个牵头部门集中整治4大类12项具体问题。紧盯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服务保障情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紧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密切与政法机关的联系,贯彻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32件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持续发力

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规定,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和美家庭”主题活动,下发10000份“家庭助廉倡议书”。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开展违规公款定制购买烟酒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强化日常监督。县委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展述责述廉,做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纪委县监委约谈党委(党组)书记25人(次),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34人(次),139名新提拔或交流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复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征求廉洁自律意见47件1218人(次)。县纪委县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2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2件(次),加强举报件受理办理和分析研判,强化信访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6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88人(次),提醒谈话103人(次),谈话函询17人(次),诫勉谈话47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探索“函询+”模式,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提高线索处置质量。

扎实开展巡察监督。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巡察根本任务和监督重点,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部署开展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对18家县管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共梳理各类问题661个,移交问题线索16个。十二届县委换届以来,共巡察党组织47个,完成79.66%,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60个,完成68.08%,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实施精准有力问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科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全县问责党员干部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审批办理下级纪委请示报告事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县监委立案调查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案件10件10人,省监委、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3件,留置1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共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对全县61家单位(含所属副科级以上的事业单位)进行监督。向13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县构建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格局。

(五)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20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立案审查调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其中,“一把手”7人。县纪委县监委重点查办了焦义、迟祥、赵立涛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提升案件质量。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强化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规定,全县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推进标本兼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重视教育感化,强化对受处分或受处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县纪委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2个,县监委下达监察建议书10个,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提升政治素养。县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带头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做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表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经县委审核批准,县纪委县监委对10名县管干部谈话函询,对21名县管干部立案审查,对21名县管干部做出处分决定。

加强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全员培训,累计培训816人(次),干部参训率达到100%。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以案代训、参与测试等方式,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切实提升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办案等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还不经常,监督力量投入不足;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存在,减存量遏增量仍需持续推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防反弹、防回潮任务依然艰巨,有的干部上推下卸、敷衍应付,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亟需加大力度整治;违规办理低保、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微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基层群众对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意见仍然较大;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照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个东辽”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东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一个目标、一条主线、三项重点、三个统筹”的工作思路,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东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目标,以推动新时代东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统筹做好“三项改革”、深化“三转”、一体推进“三不”,科学、严密、有效地谋划思路举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之以恒学思践悟。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破除贯彻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违反制度、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等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管党治党不力、组织生活不严肃、搞“圈子文化”“熟人政治”等问题。持续深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落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靠要和大而化之等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在东辽落地生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要聚焦落实县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六个东辽”,加强常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着力推动县委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按照“条管着条、块管着块、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层级、各领域加强党建、压实责任、担当作为、推动发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回头看”以及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脱贫工作绩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把保障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循线深挖彻查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做到精准“打伞破网”。要继续抓好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整治力度,推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强化民生监督,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推动基层干部廉洁用权、务实为民。要深入推进违建问题清查专项整治。加强对违建别墅清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解决排查不彻底、认定不准确、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建别墅审批监管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加强对征收拆违、改造老旧小区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回避问题矛盾、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管理、投资入股获取高额利息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净化融资环境。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细化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大约谈提醒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监督推动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执行落实,实行重要问题、重要线索径报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抓住“管人”和“管业务”两个关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实现乡(镇)监察办公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推动基层监察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认真落实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提供证据、沟通协调等工作,不断提高监察工作效能。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强化“三为主”,落实“五个协同”,完善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制度,实现派驻监督“形神兼备”。健全工作衔接、力量统筹、信息互通和成果共用等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强化纪委监委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精准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强化日常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利用谈心谈话、专项监督检查、听取专题汇报、参加民主生活会、政治生态调研等方式,并结合信访举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等情况,实施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有针对性地督促推动下级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情况,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科学界定“四种形态”适用情形。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轻微违纪问题,使“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科学合理、有力有效要实施精准规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准确界定问责对象,科学划分责任,严格程序规定,做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治“四风”作为长期系统工作来抓,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坚持站在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要着力纠治官僚主义发号施令、形式主义敷衍应对的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转作风、接地气、抓落实。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敛财、借机下线旅游,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收送字画、工艺品、文物“雅贿”等问题。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深入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涉企审批服务、检查执法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通工作联系、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绿色通道”,加大督察检查、查处问责力度,坚决整治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对容错案件一事一议,对诬告行为严厉查处。进一步做好受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怀,促使干部振奋精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要强化巡察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常规巡察,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把意识形态、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构建协同高效监督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紧跟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步伐,合理统筹县委巡察任务,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基层纪委工作协同并进,稳步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提高巡察监督质效。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日常调度、专项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视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到位。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持续推进惩腐肃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治理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税收领域失职失责、国企领域损公肥私等腐败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要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理念思路方法,综合运用“一案双查”、专题建议、跟踪回访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跟踪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政治建设。自觉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持续彰显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党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能力建设。通过集中学习、选派参训、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注重引进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加强作风建设。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方式,丰富机关干部文化生活,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激发干事热情。深入学习郭明亮等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坚持务实创新,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公正规范执纪执法。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稳扎稳打,持续推进,奋力书写东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东辽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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