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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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8日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东辽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7人,列席196人。

县委书记仇景锐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金立海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仇景锐同志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报告精神,全面贯彻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陶治国同志工作报告精神,全面贯彻吴兰同志在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刘立新同志工作报告精神,充分肯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分析形势,指出问题,明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提出切实要求,体现了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使命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纪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提升;夯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进一步增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惩治腐败成效明显;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东辽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要整体把握本地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通过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第二,持续深化监督体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协助县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推进派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派驻(派出)机构“探头”作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快留置场所建设,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第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重拳整治作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推绕拖等问题。从严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私车公养”“一桌餐”、办公用房超标、变相发放津补贴、借出差之机下线旅游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作风建设抓常抓长。紧盯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增强警示效果。

第四,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既要注重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更要注重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决不让严重违纪违法的成为“漏网之鱼”。适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谈话函询的再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推进纪律建设常态化。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五,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推进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要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线索,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六,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

全会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自身肩负的光荣使命,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为新起点,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全会号召,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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