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东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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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对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三)协助县委、县政府搞好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

(四)检查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全县重大典型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五)按照市纪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报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指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六)协助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乡镇党委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部门预算单位为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中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87.9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87.97万元,比上年增加24.2%;非税收入2600万元。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62,比上年增加21.2%;项目支出26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3.87%;住房保障支出48.4万元,比上年增加23.5%。增长原因:1.由于东丰县纪委工作人员增加,外出办案次数增加;2.东丰县纪委监委计划修建留置场所项目。

二、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9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东丰县纪委2021年基本支出3487.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万元。

四、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东丰县纪委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五、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东丰县纪委资产合计1099.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万元;非流动资产1097.0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97.07万元,其中房屋533.54万元,通用设备489.77万元,专用设备21.9万元,家具、用具51.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51.27万元,其中房屋386.9万元,通用设备207.01万元,专用设备18.5万元,家具、用具38.86万元

六、关于东丰县纪委2021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共东丰县纪委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附表(详见附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东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和 中国共产党东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
项    目预算数项    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3,487.97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622,621.00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87.97二、外交支出

   非税收入2,600.00三、国防支出

二、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4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7.5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48.4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3,487.97本年支出合计866.972,621.0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3,487.97    支出总计866.972,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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